索 引 号: | 11220581013589889P/2021-00728 |
分 类: | 社会事业 ; 批复 |
发文机关: | 梅河口市发改局 |
成文日期: | 2021年05月12日 |
标 题: | 关于中共梅河口市委党校教学楼及其他附属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发文字号: | 梅发改发〔2021〕206号 |
发布日期: | 2021年05月12日 |
索 引 号: | 11220581013589889P/2021-00728 | 分 类: | 社会事业 ; 批复 |
发文机关: | 梅河口市发改局 | 成文日期: | 2021年05月12日 |
标 题: | 关于中共梅河口市委党校教学楼及其他附属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发文字号: | 梅发改发〔2021〕206号 | 发布日期: | 2021年05月12日 |
关于中共梅河口市委党校教学楼及其他附属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中共梅河口市委党校:
你单位《关于中共梅河口市委党校教学楼及其他附属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申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中元国际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共梅河口市委党校教学楼及其他附属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报告》(中元评字〔2021〕286号),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为了完善党校的职能,改善党校办学条件,满足党员培训、学习的需要。同意建设中共梅河口市委党校教学楼及其他附属设施项目。
(项目编码:2020-220581-83-01-006003)。
二、建设地点:梅河口市河东新区,育才路以西,康美大道以南,尚德路以动,育秀街以北。
三、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占地面积25691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31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5栋,分别为教学楼7253平方米,学员公寓6653平方米,多功能厅/餐厅3250平方米,东入口门卫245平方米(含警卫室、消防控制室以及器材室),附属用房200平方米;地下建筑物一处,建筑面积2712平方米,主要为车库及设备用房;购置公用设备55台(套),并配套建设附属设施及公用设施。
四、建设年限:2021年6月-2021年12月。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11091.22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自筹。
六、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做好招标工作。具体要求见《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七、审批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梅河口市自然资源局出具关于中共梅河口市委党校教学楼及其他附属设施项目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220581202100010号)等审批前置要件。
八、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需及时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具体情况,做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你单位在工程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法人单位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最长不得超过1年。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请你单位抓紧时间办理本项目初步设计的相关手续,及时到我局进行审批。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梅河口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