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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7-02-17    点击数:

财政局2016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16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梅政办发[2016]10号)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我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部署,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要求,围绕财政中心工作,突出公开重点,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形象,以公开赢民心,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6年,市财政局共主动公开信息51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47条,通过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4条,网上公开率92.2%。网上主动公开信息主要分为政务动态、政策法规、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4大类,其中:政务动态40条,政策法规4条,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2条,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1条。发布政策性解读稿件1件。

(二)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6年,市财政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市财政局没有因为信息公开而产生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市财政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引发的行政复议和提起的行政诉讼。

二、政务公开组织保障、制度建设等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狠抓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切实按照市委、市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积极推进我局信息公开。我局人事教育科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和实施,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网站建设、维护和信息内容的更新。

  结合财政部门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各科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层层落实分解责任,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形成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上网公示,形成了政务信息及时有效公开的工作机制。

(二)积极开展《条例》、《办法》的学习、宣传和培训。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信息公开办法》列入局机关干部业务学习的重要内容,机关干部通过认真学习,了解和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实施步骤、工作程序等相关内容,增强广大干部职工主动配合、自觉履行的意识,不断提高履职服务水平。

三、2016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一)政策解读宣传和预期引导公开。及时公开财政经济领域政策的解读信息,及时准确上级政策意图传递公布,提高政策透明度。加强舆情的搜集研判,对涉及我市经济发展中的误导和不实信息主动发声,解疑释惑,澄清事实。

(二)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公开情况。市财政局已按照要求,及时根据省财政厅最新发布,在网站上向社会公开了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三)财政预决算公开。2016年财政预决算信息已按照省财政厅相关规定按时在网站公开。今年预决算公开较往年取得了明显进展,一是信息更加丰富,公开内容涵盖了《梅河口市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附表,梅河口市本级一般公共预决算收支情况、政府性基金预决算收支情况、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转移支付到位情况、债务情况等信息。在部门预决算方面,公开内容涵盖了部门职责、部门收支情况、财政资金使用情况、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等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意见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还存在许多不足,如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公开范围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有待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未形成常态化管理,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开的方式、途径还需进一步规范等,这些问题有待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改进。

  2017年,我局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着力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一是拓宽公开内容,促进行政权力阳光运行。积极把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财政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特别是大力推进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健全完善财政信息发布制度。二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三是要将政府信息公开与机关科室绩效考评相结合,建立更加完善通畅的信息收集、审核、报送、公开运行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梅河口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