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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581MB1233455E/2020-02222
分  类: 安全生产监管 ;  通知
发文机关: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成文日期: 2020年09月29日
标      题: 梅河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中秋国庆“两节”假期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发文字号: 梅城发〔2020〕64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9月29日
索  引 号: 11220581MB1233455E/2020-02222 分  类: 安全生产监管 ; 通知
发文机关: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成文日期: 2020年09月29日
标      题: 梅河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中秋国庆“两节”假期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发文字号: 梅城发〔2020〕64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9月29日

梅河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中秋国庆“两节”假期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梅城发〔2020〕64号

   

  为切实做好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两节”全局安全稳定,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结合我局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中秋国庆“两节”安全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 王宏岩

  副总指挥:孙永昌 刘振君 佟 辉 刘宏志 吴明辉 商惠子 刘 烈 李立军

  成 员: 季铁利 李海鸥 王秀峰 贺金灏 宇云龙

  屈 峰 李晓军 张维斌 王文勇  刘 辉

  应急指挥部下设应急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立军兼任,办公室与指挥部保持联络,办公电话:4765000。

  二、职责分工

  (一)应急指挥部职责:负责指导、协调各单位建立和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及时了解掌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系统重特大安全事故情况,及时向市政府、住建厅报告情况,指导、协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系统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二)露天市场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

  1、领导小组:

  组 长: 屈 峰

  副组长:赵珩翔 苏伟 李峰 朱毅

  成 员:市容管理中队负责人

  吉林天天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工作职责:突发火灾、踩踏事件发生后及时赶赴现场进行指挥及处置,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现场人员进行灭火、劝导、疏散、救护、协调等工作。

  2、踩踏、消防组: 组长:李 勇

  成 员: 所在中队全体队员

  负责整个市场的踩踏事件、消防、用电安全,发现火情和踩踏事件立即组织相关成员进行扑救,疏散、救护、受伤人员并向消防部门报警。

  3、治安救护组: 组长:刘宏伟

  成 员:所在中队全体队员

  负责整个市场的经营秩序,如遇冲突事件应及时劝导、控制事态,发生重大刑事及治安事件时立即疏散人群至安全区域并及时报警,有人员受伤的予以救护。

  4、协调处理组: 组长:李彦东

  成员:所在中队全体队员

  负责整个市场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善后工作、经营户集体上访、罢市事件的解释宣传及劝导工作、遇重大灾害性天气,做好市场的防护、抢险抢修等工作。

  (三)环卫运行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

  1、领导小组:

  组 长:王文勇

  副组长: 闫庆红 谭立志 李继明 任 雷

  成 员:初小舟 白云鹤 孟玲秋 沈显国 于伟保

  马 岩 马 志 周艳华 徐 妮 刘俊麟

  2、后勤保障组: 组长:闫庆红

  成员:办公室、综合科

  负责抢险救援物资、设备的采购和调用工作

  3、抢险救援组: 组长:李继明

  成员:垃圾场、清运管理一科、清运管理二科、清扫管理一科、清扫管理二科、公厕管理科

  负责事故抢险救援的具体实施工作及事故抢险救援期间的交通

  运输车辆的组织、调动工作。

  4、通信报导组: 组长:谭立志

  成员:财务科、宣教科

  负责事故抢险救援期间的通信联络工作及新闻报导工作。

  (四)市政设施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

  1、领导小组:

  组 长:张维斌

  副组长:屈嵩、施岩峰、于凤龙

  成 员:王志英、柳晓刚 孙柏秋、高悦舜、杨忠森、李胜东、

  姜成刚、史 帅

  2、抢险救援组: 组长:张维斌

  成员:张明新、孙柏秋、高悦舜、史帅、徐正宝、康伟健、宫保国

  负责事故抢险救援的具体实施工作。

  3、后勤保障组: 组长:屈嵩

  成员:周俐颖、姜成刚

  负责抢险救援物资、设备的采购和调用工作

  4、交通运输组: 组长:施岩峰

  成员:李胜东、柳晓刚

  负责事故抢险救援期间的交通运输车辆的组织、调动工作。

  5、通信联络组:组长:于凤龙

  成员王志英、尹立友、李玲玲

  负责事故抢险救援的具体实施工作。

  (1) 高悦舜负责泵站应急救援工作。

  (2) 孙柏秋负责维护队应急救援工作。

  (3) 李胜东负责路灯队应急救援工作。

  (4) 柳晓刚负责应急救援技术支持工作。

  (五)公园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

  1、领导小组:

  组 长:刘 辉

  副组长: 班 鹏、林海森、刘 辉(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通信联络组、后勤保障组、交通运输组、抢险救援组。

  2、通信联络组:组长:班鹏

  成员:李杰、王晓华

  负责事故抢险救援期间的通信联络工作。

  3、后勤保障组:组长:林海森

  成员:王大海、于桂荣、葛迎秋、李影

  负责抢险救援物资、设备的采购和调用工作。

  4、交通运输组:组长: 毛万军

  成员:高祥、王洪达、高景春

  负责事故抢险救援期间的交通运输车辆的组织、调动工作。

  5、抢险救援组:组长: 刘辉(副主任)

  成员刘建伟、张艳红、张云珍、李艳平、罗淑艳

  负责事故抢险救援的具体实施工作。

  (六)园林设施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

  1、领导小组:

  组 长:李晓军

  成 员:赵洪伟 牟明龙 张文玉 闫桂华

  李 宏 徐长水 张宏伟 孙晓娣 李 民

  2、抢险救援组:组长:赵洪伟 、牟明龙

  成员:李民、宫亚辉、张扬、何建东、刘飞、张宏伟、谷延峰、王国刚 刘壹、吕玉鹏

  负责事故抢险救援的具体实施工作。

  3、后勤保障组: 闫桂华、 刘方媛

  负责抢险救援物资、设备的采购和调用工作

  4、交通运输组: 张文玉 徐长水

  负责事故抢险救援期间的交通运输车辆的组织、调动工作。

  (七)海龙湖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

  1、领导小组:

  组 长:商惠子

  吴明辉

  成 员: 刘铁成 张 亮 刘 旭 张鹏辉 孙 刚

  李 强 王 猛 艾忠宇 张凯铭 王金昌

  闻 钰

  2、排查整改工作

  责任人:张 亮 15344398444

  负责全面排查重大危险源,排除一切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对应急车道进行检查,防止一切车辆杂物堵塞应急车道;检查景区内设备设施、儿童乐园区域的设备设施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加固维修,对景区内用电情况进行检查。

  3、海龙湖美食节活动

  责任人:张 亮 15344398444

  张鹏辉 18243555871

  胡志诚 15500348999

  美食节期间,餐饮商户众多,合理规划商家分布,注意用电安全,各个商户必须配备灭火器,工程部做好对接工作。所有商户的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每天需要对摊位、使用器具等进行消杀,并做好记录。严把进货关,保证本商户食品(原料)购进的可追溯性、真实性,以防范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明基环卫对环境卫生全程跟踪,时刻保持干净整洁。安全保障部维护好游客游玩秩序,人流管控,保证游客安全。

  4、十里铺商铺、小木屋、移动售卖车等商铺

  责任人:刘 旭 15844154282

  十里铺商铺、环湖业态要严格遵守国家餐饮安全标准,从业人员统一服装,持有效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每日例行消毒并做好记录工作,到店顾客做好测量体温并做好登记。增强防火意识,店铺内必须配备灭火器。

  5、停车场

  责任人:张凯铭 13250539777

  双节假期期间游客比较多,三个停车场由专门的安保人员安排车辆按顺序停放,并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离,合理疏导,保持停车场道路畅通。

  6、游船项目

  责任人:孙 刚 13125754488

  李 强 13089295552

  每天游船在运营前,由工作人员排查安全隐患,确定无问题后方可接待游客,在游客登船前必须按要求穿好救生衣,对游客在游船上有危险行为的,及时劝阻。救生员要时刻保持警惕,发现有游客落水的,马上实施救援。

  三、应急准备

  (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根据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和住建部应急预案,结合国庆节期间局实际情况,制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二)对本系统应急工作力量进行摸底检查,做到心中有数,抓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系统工程设施抢救、安全技术鉴定和应急管理力量建设,为应急工作提供人员、技术、物资和信息、通讯保障,加强安全的宣传教育、专业培训、监督检查工作,保证事发后能够迅速赶赴现场开展处置工作。

  (三)各基层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制定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应急救援预案。

  (四)应急抢险救援工作需多部门配合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统一组织系统内各单位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与公安、卫生、消防、民政等有关部门及时沟通、密切合作,共同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四、应急响应

  (一)事故报告

  1、报告原则:有关单位应遵循“迅速、准确”的原则,在第一时间上报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系统重大安全险情和重特大事故情况。

  2、报告程序:

  (1)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系统重大质量安全险情或重特大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责任的单位必须以最快的方式立即向局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及安全生产办公室报告。

  (2)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事发后或接报后,迅速核实有关情况,并立即向市政府报告。当系统内无法完成自救任务时,应立即向市政府请求支援。

  (3)各责任单位在上述事发后或接报后应当立即报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指挥部、办公室,并立即向市政府报告。

  3、报告内容:

  (1)险情或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类别、人员伤亡情况。

  (2)重特大事故中相关园林、公园、环卫、城管、市政、海龙湖等单位名称,有关人员姓名等情况。

  (3)险情基本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紧急抢险救援情况,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

  (4)原因的初步分析。

  (5)采取的措施情况。

  (6)事故报告单位、单位负责人及报告时间。

  (二)事故处理

  有关单位应遵循“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的原则,共同做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系统重大安全险情或重特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

  1、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系统应急预案启动后,相关部门、单位迅速赶赴现场,按照政府应急指挥命令和应急预案中的职责分工,协助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做好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市政府和省住建厅报告。

  2、发生事故单位应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全力协助公安、消防、卫生等专业抢险力量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同时协助有关部门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妥善保管有关证物,配合有关部门收集证据。

  3、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派出人员赶赴现场指导、协助做好抢险救援工作,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市政府和住建部汇报。

  (三)信息发布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系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信息和新闻发布,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以确保信息正确、及时传递,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五、善后处理

  (一)应急状态终止后,事故各有关单位应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及时作出书面报告。书面报告的基本内容是:事故发生及抢险救援经过;事故原因;事故造成的后果,包括伤亡人员情况及经济损失等;预防事故采取的措施;应急预案效果及评估情况;应吸取的经验教训和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情况等。

  (二)根据事故处理有关规定,按照管理权限严肃查处事故有关责任人,并总结经验教训,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