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杏岭镇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返回外部展示平台
索  引 号: 11220581013589651G/2020-05303
分  类: 机构职能 ;  其他
发文机关: 杏岭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0年08月09日
标      题: 杏岭镇基本概况及政府职能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8月09日
索  引 号: 11220581013589651G/2020-05303 分  类: 机构职能 ; 其他
发文机关: 杏岭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0年08月09日
标      题: 杏岭镇基本概况及政府职能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8月09日

杏岭镇基本概况及政府职能

基本概况

杏岭镇位于吉林省东南部,距市区约20公里。东临新河镇,西与进化镇接壤,南与柳河县分界,北与李炉乡毗邻。属浅山丘陵区。辖区总面积159.71平方公里,辖30个行政村,176个村民小组。全乡有汉族、朝鲜族、回族、满族等5个民族,常住人口24536人(2017年),2005年完成屯屯通水泥路130公里,现有2所中学,6所完小,在职教师241人,在校学生824人,中心卫生院一所,建筑面积2000平方,各科室齐全,床位25张,政府驻杏岭村。

杏岭镇以境内的杏岭山得名,“杏岭早春”为梅河口市“八大”自然景观之一,是杏岭镇自然文化的标志。放眼望去,峰峦叠翠,绵延起伏的杏岭山被郁郁葱葱的森林覆盖得严严实实。近些年,广大农民群众治山、治水,大搞生态农业建设,绘出了一幅山青水绿、林茂粮丰的美好画卷,给“杏岭早春”自然景观又涂上了一笔绚丽的色彩。

在杏岭镇双合村内,发现了上亿年的古生物化石群。古生鱼化石种类为狼鳍鱼,距今在1.3亿年—1.5亿年之间,正在筹备建成考古旅游文化交流的开发区。

杏岭镇位于柳河县与梅河口市交界处,距离市区只有20公里,距国道“202线”仅4公里,“双集高速公路”贯穿全境,这里物华天宝,资源丰富,土地肥沃,日光充足,四季分明,山林植被保存完好。

职能概述

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进农村各项改革;加强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培育龙头企业;加强对股份合作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引导、支持和保护,切实做好财政、信息、技术、信贷、加工、贮运等方面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

机构设置

(一)党建工作办公室

负责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宣传、意识形态、统战工作,统筹推进区域化党建、“两新”组织党建、机关党务、村级(社区)党建工作。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工作。统筹推进辖区人才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综合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会务、文书、信息、保密、档案、人事、后勤保障、公文收发、政务公开、绩效考核等工作。负责牵头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统筹协调下放审批服务事项的承接工作。负责节能减排等工作。负责重大事项和工作部署的落实、督办、检查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平安建设办公室

负责平安建设、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多网合一”等工作。协调开展邪教防范、法治宣传、社区戒毒、社区矫正、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等工作。指导督促辖区单位和村(居)民落实消防等工作。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解决辖区内的治安问题。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

具体承担社会事务和公共服务等工作职责。落实人力社保、医保、退役军人、民政、教育、文化、体育、旅游、卫生健康、残联、红十字会等领域的有关政策。负责牵头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统筹协调下放审批服务事项的承接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农业农村办公室

落实农业农村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相关政策。推进农业、林业、水利产业发展和资源开发保护利用工作。按职责分工承担辖区内防汛抗旱、森林防火等技术服务工作。贯彻落实镇、村(社区)建设、自然资源、交通、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镇、村(社区)发展建设规划、土地综合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建筑工程管理、爱国卫生、环卫保洁、园林绿化、自然资源保护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河长制、新农村建设、交通等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负责统筹组织协调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牵头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工作,代表镇政府履行明确赋予或授权的行政执法职责。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财经管理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税收相关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落实有关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等相关政策,制定镇、村(社区)财经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作关于本级预(决)算和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负责镇、村(社区)财务管理、资产管理、规范“三资”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监督管理、专项资金监管等。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

梅河口市杏岭镇杏岭村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

联系方式

04354570006

负责人姓名

主要领导吴瑕

联系人:张启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