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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58101358958XL/2024-00802
分  类: 权责事项;公务员招考录用;其他;政务公开;年度工作目标、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其他 ;  其他
发文机关: 梅河口市兴华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年05月08日
标      题: 梅河口市兴华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公务员招考政审考察工作方案
发文字号: 兴政发〔2024〕55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5月23日
索  引 号: 1122058101358958XL/2024-00802 分  类: 权责事项;公务员招考录用;其他;政务公开;年度工作目标、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其他 ; 其他
发文机关: 梅河口市兴华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年05月08日
标      题: 梅河口市兴华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公务员招考政审考察工作方案
发文字号: 兴政发〔2024〕55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5月23日

梅河口市兴华镇人民政府

2024年度公务员招考政审考察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有关法律法规和要求,按照《2024年度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全力确保高质高效完成2024年度全省公务员招考工作的通知》《2024年度梅河新区(梅河口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为保证2024年度梅河口市兴华镇录用公务员考察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此方案(详见附件1)。

附件:1.梅河口市兴华镇人民政府公务员招考政审考察工作实施方案(二〇二四年)

2.梅河口市兴华镇人民政府公务员招考政审考察组成员名单

3.梅河口市兴华镇人民政府公务员招考政审考察人选基本信息表

 

 

 

梅河口市兴华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8日

 

 

附件1

梅河口市兴华镇人民政府

公务员招考政审考察工作实施方案

(二〇二四年)

一、基本原则

录用考察是公务员录用的重要程序,考察结果是确定录用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的正确用人导向,确保考察结果全面、客观、真实、准确。

二、考察主要内容

了解掌握考察人选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人选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等方面情况,切实把政治思想坚定、道德品质良好、能力强素质高、学习工作表现优秀、能够廉洁自律、模范遵纪守法,并与招考职位相匹配的合格人才选拔出来。

三、考察人选

报考2024年度梅河口市兴华镇人民政府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且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

四、考察时间

5月8日开始,5月22日前完成考察工作。

五、考察工作组织形式

考察工作由梅河新区党工委组织部(梅河口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兴华镇党委负责单位全部考察人选的考察工作。考察组统一组建、统一编号、统一工作要求。考察工作主要依靠考察人选所在单位(学校、社区)的组织和群众,通过个别谈话、情况测评、查阅档案、与考察人选面谈等方式进行。

六、考察准备工作

(一)成立考察组。根据考察人选分布情况,成立考察组,明确负责人,并向市委组织部备案,考察组由2名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组长由组织委员担任,考察组成员由1名负责人事的干部负责,其主要负责审查考察人选的档案(详见附件2),《档案查阅情况记录表》由考察组组长及考察组成员共同签字。考察组成员与考察人选存在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应当回避,与考察人选存在回避关系的,坚决不允许进组。

(二)考察前培训。市委组织部组织召开考察工作培训会,考察组全体成员参加。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2024年度吉林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2024年度吉林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和《2024年度梅河新区(梅河口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工作实施方案》全部内容,熟悉掌握人事档案审核规范、流程和重点内容,强调考察工作要求和纪律,明确考察人选、内容、程序、分工以及注意事项,领取考察工作资料。

(三)考察前预审。考察组成员认真学习考察工作方案和招录职位要求,对考察人选所提供的材料进行预审,熟悉考生个人情况(详见附件3),进一步明确考察的主要内容和注意事项。

(四)确定考察行程。考察组于出发前,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提前同考察人选所在工作单位的负责人(学校的辅导员或班主任)联系,商定考察时间、告知考察程序,并请对方提前准备考察人选工作(学习)表现鉴定和档案等材料。对于待业人员,可到学校、工作过的单位或街道、户口所在派出所进行考察了解。

(五)制定考察实施计划。考察组成员根据联系考生情况,制定本组考察实施计划,并将确定的行程告知市委组织部,做好撰写考察材料的任务安排和组内人员分工。

七、实施考察

(一)发布考察公告。考察期间,考察组须在考察人选所在单位(学校、社区)发布考察公告,明确考察人选基本情况、报考部门及职位等相关信息,并预留监督电话,公告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二)考察谈话。通过个别谈话、座谈、与考察人选面谈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人选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情况。对于谈话对象反映的有关问题,应作重点核实和了解。每个考察地点的谈话对象一般不少于5人。

必要时,考察组可采取到考察人选原工作单位(学校)考察,也可以采取见习、家访、电话随访等方式进行延伸考察。见习等延伸考察一般应在实地考察之后进行。

1.应届毕业生谈话范围。至少应当包括院系党组织负责人、班主任(导师)、辅导员、熟悉考察人选情况的同学代表等。

2.社会在职人员谈话范围。至少应当包括所在工作单位领导、部门直接领导、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熟悉考生情况的同事代表。工作单位曾经变动,且在新单位工作不足1年的,可以到前一工作单位进行延伸考察。

(三)填写测评表。考察人选如实填写《考察对象基本情况测评表》,并在测评表每页签字确认。考察组对照《考察对象基本情况测评表》的内容,在谈话过程中有针对性和选择性进行提问,根据谈话对象谈话内容进行填写,无需对每名谈话对象都整页提问,有些问题可向不同谈话对象多次提问、互相印证,《考察对象基本情况测评表》不需要谈话对象书面填写和签名。《考察对象有关情况测评表》双面打印,请考察人选以外的谈话对象不记名填写,考察组带回。

(四)调取档案。考察组持调档函及介绍信从学校、人才中心或工作单位调取考察人选档案,要仔细清点档案材料。保证档案的完整性。严格审核考察人选的档案原件,通过查阅档案,进一步核实考生报名有关信息,查阅档案时应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考察人选的个人经历要连续,历史状况必须清楚,个人经历不能断层。对档案查阅中发现的问题,做好记录,在征得对方单位同意后,可留存档案复印件并在其上写明“此件与原件相同,原件保存在XX”,同时,建议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凡发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要立即查核,未核准前暂缓录用程序。确认考察人选报名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考录职位条件要求,档案中有无影响录用的相关记录、材料,尤其是考察人选是否具有参公事业单位或公务员身份等。

1、应届毕业生档案审查要点:高中毕业生登记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登记表、学生登记表、成绩登记表、学位审批表、入团志愿书、党员材料、有关政治表现材料以及其他根据考生经历或职位要求应调取的材料。

2、社会在职人员(待业人员)档案审查要点:高中毕业生登记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登记表、学生登记表、成绩登记表、学位审批表、毕业生登记表、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入团志愿书、党员材料、录用审批表、聘用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年度考核表、缴纳社保证明、任免表、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政治历史情况审查材料以及其他根据考生经历或职位要求应调取的材料。

(五)单位(学校)出具鉴定。考察人选所在单位或学校对其出具个人鉴定,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或学校有关部门的公章。应届毕业生鉴定包括考察人选的基本信息、政治思想表现、学习情况、心理健康状况、社会活动、综合表现等内容。社会在职人员鉴定包括考察人选的基本信息、政治思想表现、综合表现、聘用协议书或劳动合同起止时间等内容。

(六)听取相关意见。认真广泛听取考察人选所在单位(学校)的领导、同事(老师、同学)的意见建议,全方位多角度了解考察人选情况。各考察组到考察人选学校或单位实地考察时,务必深入了解并确认考察人选现学历情况(如个别考察人选正在读研究生)。交流时要讲究谈话技巧,注重深入了解实际情况。

(七)同考察人选面谈。进一步深入了解考察人选自然情况,近距离实际考察个人素质、性格特点、思想动态等,考察组可以提前研究设计谈话题目,如,“因工作需要,需经常加班加点,你是否能够服从安排并按领导要求,认真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了解其是否具有任劳任怨踏实肯干的工作作风。与考察人选核实确认其是否存在录用回避情形。

(八)查询相关记录。考察组须查询考生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目前行政处罚记录没有实现全国联网,刑事处罚已实现全国联网。因行政处罚记录的相关情形可能影响录用,各考察组须调取考生各个阶段户籍地派出所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一般应公对公函调或者考察组现场调取相关证明,通常不应由考生本人到相关部门开具。

八、撰写考察材料

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如实撰写书面考察报告,提出考察意见,并由考察组成员签名。考察材料内容包括:考察人选基本情况、主要现实表现、主要特点及不足、谈话情况、审档情况、有无违法违纪受处分等情况、学信网学历学位验证情况、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查询情况、学校意见或所在工作单位意见(材料中注明是否同意调出)、考察结果建议等,所附的证明材料应当注明出处,并由相关证明人签名或加盖公章。考察结果作为确定拟录用人员的重要依据之一,对于考察不合格的,由考察组告知考察人选,考察人选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应当进行核实,并反馈核实结果。考察材料字数在1000字左右,于5月22日前完成。

九、形成招考工作报告

考察结束后,形成《2024年度梅河口市兴华镇人民政府公务员招考工作情况报告》,全面梳理总结招考工作总体情况,说明集体研究讨论情况,以兴华镇党委名义报市委组织部。相关工作材料存档备查。

十、特殊考察人选的考察

(一)对待业人员以及存在个人经历明显不连续的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考察组除采用调阅档案等方法外,一般还应到考察人选居住或生活的社区或村委会、派出所等部门进行走访。同时要求待业人员提供个人自传,具体内容为个人学习经历、实习和工作经历、家庭成员情况和爱好特长。

(二)对留学回国人员和境外人员的考察。可通过函调或者委托外交、教育等部门协助了解相关情况或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等方式进行。

(三)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做出考察结论。自暂缓做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一般应终止录用程序。必要时,经批准可以延长30日。

十一、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的情况

在考察中,发现考察人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将其确定为拟录用人选:

1、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具体包括: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以及不符合报考职位规定资格条件的。

2、未达到公务员基本素质标准,有公务员职业应当禁止行为的。具体包括: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罢工的;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压制批评,打击报复的;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或公众的;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3、曾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具体包括: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近三年内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后不满三年的;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不满三年的;隐瞒个人重要信息,以致招录机关无法了解真实情况的。

4、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差,以及其他不宜担任公务员职务的情形。

十二、考察工作要求

(一)突出政治素质考察。要到考察人选所在学校、单位党组织开展政治考察,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政治把关作用,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确保拟录用人员政治素质过硬。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

(二)严格考察内容程序。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的考察内容、程序、方法组织考察,全面了解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重点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7项内容,认真执行组成考察组、开展业务培训、沟通协调、发布考察公告、个别谈话、听取相关意见、同考察人选面谈、审核档案、查询相关记录、撰写考察材料、集体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等程序步骤,不符合条件的终止录用程序。

(三)严格资格条件审核。从严审核档案,严把“三龄两历一身份”,认真审核每名考生报名表、毕业证、学位证、《2024年度吉林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表》《教育部学历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入党材料、各户籍阶段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必须由考察组携带介绍信到相关公安机关调取,不得由考生本人出具)、资格证书、户口本等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并运用学信网、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国外学历认证查询系统、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查询系统等国家平台核实报考资格条件。

(四)实行考察工作责任制。考察组必须坚持原则,深入细致,严格按照规定履行考察程序,如实客观反映考察情况和意见。考察结束后,考察组要向市委组织部全面报告考察工作实施情况和考察中遇到的各类问题,提交考察报告和相关材料。强化责任意识,妥善保管档案及考察材料,注意人身安全和卷宗安全。凡因考察工作落实不力或未按规定履行考察程序等原因,导致工作失误的,将对组织和实施考察的相关人员,特别是考察组组长实行责任追究。

(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考察开始后考察人选须回避,考察中根据需要与考察人选谈话了解有关情况,但不得向其透露考察相关信息。

(六)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考察工作期间,严禁接受考生和考生亲友的宴请,严禁接受任何单位或考生个人的礼品、礼金、土特产等,严禁对考生所在单位及考生个人吃、拿、卡、要。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贯彻到考察工作中,对考察中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并复印有关材料,形成证据。

(七)严格执行“八项规定”。考察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公务活动的有关要求,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规定。考察组成员的出行、食宿不得超出规定的标准,不得安排与考察无关的活动。

(八)放弃或不合格情况处理。考察人选放弃或者考察不合格时,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前,必须先确认放弃或被取消的考生没有争议。考生放弃的,要求当面出具放弃声明,由两名工作人员签名确认,并及时向市委组织部报告;取消资格的,在完成所有程序、考生无任何异议的情况下,由市委组织部请示省委组织部进行递补。

十三、其他

遇有相关工作情况,及时报市委组织部。

附件2

梅河口市兴华镇人民政府

公务员招考政审考察组成员名单

考核小组组长:       组织委员   石蕊婷

考核小组组员: 党建工作办公室   董志伟

 

 

附件3

梅河口市兴华镇人民政府

公务员招考政审考察人选基本信息表

序号

姓名

身份证
号码

报名序号

性别

政治面貌

毕业学校

学历

毕业时间

专业名称

基层工作年限

报考部门代码

报考部门名称

报考职位代码

报考职位名称

招考人数

笔试总成绩

笔试排名

面试分数

总分

职位排名

联系方式

1

吕云娇

2205811990050****6

6491056024

群众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成人高等教育专科

2014-01-31

会计学

001191

梅河口市兴华镇人民政府

001

财务管理职位

1

130.9

1

78.2

70.55

1

1504452****

2

王馨瑶

2204221996061****2

6491011548

群众

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

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

2017-07-01

电子商务

3

001191

002

产业发展职位

1

135.5

2

83.2

73.93

1

1313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