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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乐乡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30    点击数: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制定吉乐乡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次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1月1日起至202512月31日止。本报告起草于梅河口市吉乐乡人民政府,邮政编码为135025,联系电话:0435-4871312。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吉乐乡严格按照《条例》及相关规定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总体情况综述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本年度,吉乐乡聚焦政策落实、民生服务等重点领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8条。其中,吉乐乡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信息5条,微信公众号“吉乐乡信息发布平台”发布信息333篇。所有政策性文件均做到同步发布、同步解读,提升政策透明度和公众知晓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依法依规按时办结。本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执行“谁起草、谁解读”原则,推动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发布。解读内容突出政策背景、目标任务、惠民措施等实质性信息,并积极转发上级政策解读,确保信息传递准确、完整。完善信息审核发布机制,规范信息采集、审核、归档流程,保障政府信息管理安全有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吉乐乡人民政府网站栏目维护与信息更新,优化页面布局和检索功能,强化网络安全防护。统筹运用“吉乐乡信息发布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渠道,及时发布工作动态、政策信息,回应群众关切。

(五)监督保障

  健全监督保障机制,推动公开工作规范运行:

  1.工作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考核体系,明确考核指标与责任分工,定期开展自查与督查,确保公开任务有效落实。

  2.社会评议:通过微信公众号、意见箱等渠道收集公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定期汇总分析群众诉求,将社会评价作为改进工作的重要参考,提升公开服务满意度。

  3.责任追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信息公开各环节责任主体。对未按规定公开、公开不到位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形,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本年度未发生需追责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吉乐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网站链接更新不及时的问题,共涉及1条网站链接。发现问题后,我乡已按照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要求,第一时间对该不规范处进行了核实与整改,确保信息链接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今后,吉乐乡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持续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完善制度规范,进一步健全信息发布审核、动态更新维护等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各环节有章可循、规范运作;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将日常自查与定期督查相结合,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推动信息公开要求落到实处;三是鼓励探索创新,积极适应信息化发展趋势,探索运用更便捷、直观的公开方式,提升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梅河口市吉乐乡人民政府

2025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