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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街道办事处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1    点击数:
 

光明街道办事处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编制完成梅河口市光明街道办事处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次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梅河口市人民政府网(www.mhk.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和提出意见。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梅河口市光明街道办事处联系。地址:梅河口市松江路1217号;电话:0435—4227420;邮编:135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街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快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2022年全年主动公开14,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数为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依申请公开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结合我街实际,完善和更新了《光明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光明街道信息公开目录》,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申请方式等。认真编制目录,确保信息适时发布。二是我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党委扩大会议,认真学习中央、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街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全年举办参加学习培训1次,参加31人次。三是街道成立政务公开审议小组,按照《光明街道政务公开审议制度》,由街道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跟踪指导和监督检查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对本级、本部门政务公开内容进行审议,以确保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审议中应把握好三个方面:一是公开内容产生过程是否公正、合理;二是公开事项决策过程是否民主、科学;三是公开的结果是否真实、可信。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充分发挥梅河口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及时将我街政府信息发布到政府门户网站,满足了广大群众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为我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基础保障。二是加强微信公众号“奋飞光明”的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发布政府信息。三是在街道一楼和社区一站式服务大厅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及时将街道政务信息通过公开栏进行公布。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设置网上公开,政务公开栏和公开电话等公开受理点。通过政府网站公布街道政务公开咨询和监督电话:04355095062,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和社会评议。2021年,我街政务公开工作正常开展,未出现责任追究等相关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4

0

4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

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

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

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

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果

维持

 果

纠正

 他

结果

 未

审结

 果

维持

 果

纠正

 他

结果

 未

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涉及面较广的工作,我街虽然在此项工作中已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与市政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和主动性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政务公开内容的规范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还不够完善。

改进方向: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和主动性,二是完善政府政务公开内容的规范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梅河口市光明街道办事处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