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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梅河口高新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吉办发〔2016〕43号),以及《2021年吉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吉政公组〔2021〕2号)等有关要求,2021年,梅河口高新区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紧紧围绕区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切,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增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效果,为进一步发挥政府服务职能和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发挥积极作用。具体工作有以下:

  一、完善落实政务公开制度规范

  (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落实属性源头审查、保密审查、公开前发布审查等工作机制,明确相关公开属性,并同步报送政策解读稿件。

  (二)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即发布信息前,由经办人初审、部门负责人二审和分管负责人三审,确保各类发布信息准确无误。

  (三)做好高新区法定公开内容的日常维护。健全法定主动公开专栏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工作机制,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强化信息发布前的内容审核把关。

  二、持续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

  (一)深入解读好重要政策措施。围绕2021年全区重点工作任务,展开解读面向企业和公众主动公开的政策,确保政策内涵透明、信号清晰,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定调,主动引导预期。

  (二)深化高新区重要领域信息公开。市场监管领域、生态环境领域、财政资金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标准化规范化成果创新性应用领域的信息公开;提升政务新媒体公开主渠道建设和管理水平,不断推动政务公开、办事服务、政民互动等板块均衡、融合发展。

  (三)提升信息公开数量与质量。根据最新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及时更新各类栏目信息,加大信息发布力度。规范信息发布格式,不照抄照搬,避免错别字等错误;发布信息内容紧紧围绕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切内容,提升信息公开质量。

  三、工做要求

  (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是体现政府民主的一项重要工作,已纳入政府2021年绩效考核范围,请各局办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各局办安排联络员一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并扫描二维码进群)

  (二)及时上报信息。按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及时上报本部门政务公开信息,每月30号前将本部门政务公开信息上报至文电科。

  (三)政务信息公开与年终绩效挂钩。该文件中所包含的政务公开上报得分情况及内容将作为年终绩效考核依据,请各单位高度配合与重视。

 

 

吉林梅河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