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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梅河口市房产服务中心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18    点击数: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梅河口市房产服务中心的政务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以及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同志的直接指导下,按照上级政务公开要求,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拓展公开内容,进一步强化公开监督。报告电子版可在梅河口市人民政府网(www.mhk.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梅河口市房产服务中心联系(地址:梅河口市梅河大街2389号,邮编:135000,电话:0435-4225928)。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房产服务中心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全年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中心副主任分管此项工作,行政办、信息中心负责具体工作,各基层单位负责提交预公开文件,行政办设一名专职联络员。

(二)加强和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建设

1.不断充实和加强政务公开的组织建设,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具体分工,中心副主任分管政务公开,行政办、信息中心负责具体工作,各基层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提交的预公开文件进行核实。由行政办进行梳理后,报请领导审批同意后在政务平台公开,层层压实责任,严格遵守政务公开条例。

2.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完善制度。制定了房产服务中心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年政务公开工作有部署,有安排,明确了其内容、方法、目标。

3.在实效上下功夫,先后建立了对外公开电话,群众意见箱,实施群众意见反馈,不断的加强外部的推动力,让社会不断地了解房产服务中心中心政务公开工作。

(三)本年度政务公开共37个,含政府集中采购平台6个。

 1.规范性文件有7个。

1)对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城环类第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2)对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城环类第1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3)对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城环类第2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4)对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13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5)对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34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6)对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城环类第2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7)对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城环类第1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2.依申请公开事项1个。

涉及依申请公开事项1个,因此事项不属于本中心业务范畴,已对申请人以依申请公开答复书和依申请公开回执进行回复。

3.其它公开项目23个。

主要进行人大代表的建议答复、扫黑除恶、安全生产等相关内容的公开工作,依法依规进行监督公开。

4.政府集中采购6个。在梅河口市扶贫办采购平台6次采购米、面、油等产品,共计18000元。

   (四)本年度的政务公开工作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实践,从而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依法依规进行,不断增强社会对房产服务中心工作的了解,并为本中心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给与了方法和指明方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7

7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

18,000.00

2020年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总数量(非新闻类、消息类):3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

1. 在政府透明度方面,会议公开情况欠佳,执行进度公布不全,没有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2.网站平台建设上,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及完整性需要进一步加强。

改进情况:房产服务中心将对以上存在的问题进行逐一对照,逐一明确,在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中及时补充完整,力争高效完成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梅河口市房产服务中心在决策、会议进度方面公开不够全面,2021年逐步补充相关内容及时进行公开。 

                           

 

梅河口市房产服务中心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