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房产服务中心职能介绍
一、主要职责
房产服务中心系市直属事业单位。认真贯彻国家、省有关房地产政策法令法规,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负责全市房屋销售、租赁、评估、中介备案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市物业企业监督、指导工作;负责物业维修基金的收缴使用和审批工作;负责轻工、工贸两个市场的经营管理工作;负责处理吉兴房地产开发公司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历史遗留问题;牵头组织实施全市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
二、领导班子成员分工
李建峰:中心党组书记、主任,负责中心全面工作,分管房产管理所。
吴俏霖: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协助党组书记、主任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思想、共青团妇、法制建设、安全生产、信访维稳、脱贫攻坚、扫黑除恶、机构改革工作;负责财审、机关事务、政务公开、综合治理、房地产市场交易管理、物业管理、房产信息管理、网络安全管理、两个市场经营管理、老旧小区改造提升等方面工作;分管党办、行政办、计财科、工委办、法制科、综合治理科、安全科、房产信息中心、房地产市场交易服务中心、物业管理中心、轻工市场服务中心、工贸市场管理处、吉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和老旧小区改造办公室。
三、机关科室、基层单位职能
(一)党组办公室
1.协助党组处理日常工作,搞好党、政、工、青、妇日常工作的协调,贯彻执党组的指示、决定。
2.根据党组工作部署和要求,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总结经验,研究政策,向党组传递综合信息和反馈各方面动态,为党组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可靠依据和有价值的咨询意见。
3.掌握所属各机关科室、基层单位和基层党组织贯彻执行党组决议的情况及进程,做好协调和督促工作。
4.组织、安排党组各种会议、学习和重要活动。
5.负责上级机关和外单位党群系统领导的接待工作。
6.负责党组文件及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
7.负责党内文件的处理工作,做好机要、保密工作,管理党组印鉴。
8.负责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培训和考核工作;在党组领导下,做好干部的选拔、任用和调配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9.做好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和党员发展工作,办理党务公开工作。
10.拟定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规划、计划,并协调、督促实施。
11.负责系统的政治宣传工作,制定党员干部的政治学习计划,抓好贯彻落实,负责党内刊物、学习资料及相关报刊的征订工作。
12.办理干部职工职称评审工作。
13.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行政管理办公室
1.负责单位日常政务工作,组织安排有关重要会议、重要活动。
2.负责单位行政公文和综合材料的起草、印发工作。
3.负责单位印章管理、使用工作。
4.负责单位规章制度的修订完善、检查落实工作。
5.负责单位公共事务、后勤保障和管理工作,负责办公设施、设备、用品采购和发放等工作。
6.负责单位相关证件、证照的保管、审核工作。
7.负责单位车辆的使用、维修保养等工作。
(三)计划财务审计科
1.负责管理单位日常财务工作,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单位各项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2.负责监管财务档案、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阅卷归档工作。
3.负责系统内所属基层单位财务审计工作。
4.负责监督检查经济合同执行情况。
(四)工委办公室
1.负责制定工会工作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上级相关政策和文件。
2.行使职代会日常工作机构职能,检查监督职代会决议的落实。
3.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发挥协调作用,做好服务工作。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
4.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协助和督促相关部门做好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和社会保险保障等工作,办好职工福利,改善职工生活。
5.维护教职工休息休养、健身健康的权益,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
6.积极开展困难帮扶、送温暖、关爱互助工作。
7.组织开展专业技能竞赛、合理化建议、科技创新等活动,总结先进经验,提高职工素质,鼓励立足岗位建功立业。
8.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做好会员发展、教育和会籍管理工作;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9.做好各级各类评先评优、表彰、培养、管理、服务工作。
10.完成党组织和上级工会交给的其他工作。
(五)法制科
1.牵头组织实施全系统普法工作,组织执法人员法制培训,负责执法证管理工作。
2.牵头负责权责清单工作。
3.负责配合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立案登记、案件核审、案卷归档调阅、行政处罚公示工作,组织开展行政处罚听证和案件互查工作。
4.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5.负负全系统扫黑除恶统筹管理工作。
(六)安全科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指示,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做好中心安全会议记录,对安全部门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会审、打印、下发。
2.组织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节假日值班制度。
3.指导、监督各基层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制订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4.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等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及时处置安全生产突发事故。
(七)综合治理科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维护稳定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普法教育的方针政策,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实施方案,提出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
2.组织开展维稳综治宣传和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监督各基层单位抓好综治维稳工作,保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3.定期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整治信访治安突出问题,及时处访,防止问题扩大化,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4.指导监督本单位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本单位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相关政策研究工作。
5.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信息中心
1.负责全系统计算机硬件、软件、网络系统的管理、维护和升级,全系统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建设办公自动化系统,网络信息平台建设与维护管理,配合行政管理办公室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3.负责房屋交易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与维护,做好相关业务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
(九)房地产市场交易服务中心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房地产政策法令法规。
2.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
负责全市房屋销售、租赁、评估、中介备案管理工作。
(十)物业管理中心
1.负责对全市物业企业监督指导。
2.负责房屋维修资金收缴、归集及使用等工作。
(十一)房产管理所
负责对房产自管的16个物业小区的物业日常管理服务,房屋及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秩序维护、清洁、绿化服务,小区档案管理等工作。
(十二)轻工市场服务中心
负责对轻工市场内的商铺租赁、防火安全、设施维修及日常经营管理等工作。
(十三)工贸市场管理处
负责对工贸市场内的商铺租赁、防火安全、设施维修及日常经营管理等工作。
(十四)吉兴房地产开发公司
负责处理所开发的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历史遗留问题。
(十五)老旧小区改造办公室
1.负责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日常事务,牵头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政策方案制定,小区建成年份认定、招投标、设计,排定任务计划,组织改造施工。
2.负责做好综合协调,监督工程实施,组织竣工验收等工作。
3.负责统筹指导推进协调各部门、街道处理各类问题;做好改造项目资料整理、报送、归档、管理及申请改造项目资金等工作。
四、办公地址:梅河口市梅河大街2389号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8:30-11:30 13:3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35-4225928
负责人:刘金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