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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市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3-02-15    点击数:

梅河口市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
  1.领导体制。2012年重新调整了梅河口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组长,政府办、监察局、人社局、财政局、建设局、水利局、教育局、法制办、发改局等26个部门的“一把手”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重新明确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具体工作职责。
  2.工作机制。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指导各乡镇街及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具体承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各乡镇街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部门专门机构,并安排专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
  3.人员配置。全市共有145人从事该项工作,专职人员5人;兼职人员140人。市本级各部门、乡镇设置了专兼职人员负责该项工作。
  (二)科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1.工作部署和安排情况。制定了《2012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了6项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完善了《梅河口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评细则》,由市政府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负责对本市政府各部门及各乡镇街信息公开工作定期进行考评;全面落实《梅河口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依据本《办法》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登记回执、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政府信息部分公开告知书、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告知书、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补正告知书。进一步贯彻落实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发布协调、信息清理、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考核等7项配套制度。2012年起,将政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和相关数据提供情况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加以考评。
  2.学习、培训情况。2012年,共举办各类培训13次,共计248名同志参加了培训。
  3.软件开发、使用情况。先后3次对《梅河口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维护和升级。并按《条例》要求,与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链接。重新设计开发了《梅河口市政务公开网》,全面实现行政许可在线互动服务,2012年在《梅河口市政务公开网》上,发布政策法规、政务公告、服务指南等信息1万多条。
  4.清理政府信息和信息录入情况。2012年,按照省、市政府工作要求,突出围绕全市各级政府及部门必须主动公开的涉及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城乡发展规划、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实施、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环境保护、公共卫生等15项重点内容,组织各地各部门实施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工作。
  5.细化、优化工作流程情况。为了更科学、安全、有效的管理电子证书制作和发放,以及信息录入的安全,我们认定、细化和优化了工作流程。
  (三)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
  按照《条例》要求,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配套制度。主要有:《梅河口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梅河口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梅河口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梅河口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和《梅河口市行政机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办法》、《梅河口市政府信息清理工作办法》、《梅河口市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办法》等。
  (四)积极做好跟踪指导和监督检查
  按照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各类信息网上录入等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环节,先后3次对各乡镇街及市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具体指导和网络监督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截止2012年12月31日,我市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742条。其中,2012年发生数为2651条;部门公开信息数为2095条,所占比例为84%,其中2012年发生数为1235条;乡镇(街)公开信息456条,所占比例为16%,其中2012年发生数为221条。
  (二)公开的内容
  截止2012年12月31日,在全部公开信息中,规范性文件类信息975条,占39%;规划计划和完成情况类信息112条,占6%;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类(包括公共卫生、扶贫优抚、招考和教育收费、社会保障和劳动就业、土地征用等)信息578条,占195%;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类信息38条,占1%;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类信息数为37条,占2%;其他类信息628条,占28%。
  (三)公开的形式
  1.网上公开。我市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累计发布信息5742条,其中2012年发生数为2651条,占47%,信息公开专栏的点击次数为35967次,2012年发生数为12563次。
  2.公共查阅点。全市设公共查阅点39个,其中可以进行电子信息查阅的查阅点36个。查阅点共汇集纸制信息8956条、电子信息15675条。接待公众查阅76884人次,借阅文件1227件次。
  (四)公开的及时性
  2012年,文件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不超过20个工作日的信息总数为2135条。 
  文件信息从生成到向公共查阅点报送不超过30个工作日的信息总数为516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全部为当面受理。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2年,全市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2年,全市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2013年主要工作
  (一)扎实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是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化政务公开的关键所在。各乡镇街、各部门要站在打造阳光政府的高度,扎实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一是推进行政决策公开。坚持执政为民的理念,扩大行政决策公开的领域和范围,推进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坚持问计于民,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出台前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反馈或者公布意见采纳情况,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二是坚持依法行使权力。积极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确保行政机关和公务员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履职尽责。按照要求,审核并编制行政职权目录,向社会公布。三是加大行政审批权公开力度。明确行政审批职责,公开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和办理流程,简化行政审批环节,强化审批程序管理。四是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督。构建监督体系,畅通监督渠道,切实加强社会监督。创新和完善制度建设,让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建立和强化问责机制,使权力与责任相统一。
  (二)着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要着眼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着眼于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着眼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尤其做好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一是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公开。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各部门、乡镇街道主动向社会公开财政预算和决算,并扩大范围,细化内容。二是加快“三公”经费公开。各乡镇街、部门全面公开“三公”经费,细化“三公”经费的说明;公开公车号牌、数量;因公出国(境)团组数量及人数、公务接待等有关情况。三是推进民生领域信息公开。要主动公开保障性住房的规划、建设、分配、管理等各环节,实现公平公正。要依法公开食品生产的专项检查、整治、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等日常监管信息,强化食品安全标准公开。要加大超标污染物监测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处理情况。要加大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治、调查、处理信息的公开力度。四是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和财政专项资金公开。对涉及的部门要在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审批、环评、招投标和资金分配、拨付、管理、支出等信息公开,实施网络监管,从源头上预防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各乡镇街、各部门本着“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按照公开的范围、时限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加大依申请公开协调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督察力度,其考核结果计入年度绩效管理考评成绩。
  (三)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是转变政府职能的内在要求,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现实需要。一是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2012年市政府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要求,编制部门认真组织疏理、精减政府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建立健全部门行政审批机构,加快理顺部门职能关系,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做到“两集中、两到位”。进一步清理下放审批权限,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创新审批方式,提高行政审批即办率。切实解决部门授权窗口问题,提高行政审批效能。继续实行和完善重点项目行政审批“直通车”。二是加强政务服务体系规范化建设。按照《意见》要求,乡镇街要整合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职能,明确规格性质和编制职数。三是拓展政务服务体系的服务功能。构建以行政审批、公共服务、资源交易、效能监察“四个平台”功能为主体的政务大厅,努力实现办事提速、服务提质、效能提升。四是加强政务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建立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的统一网络服务平台。加强政务公开网站建设,积极推进网上行政审批试点进程。五是要持续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认真落实《梅河口市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实施意见》,按照《关于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示范点建设标准》的要求,加强全市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总结推广新经验。
  (四)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监督与管理
  一是积极开展研讨交流,为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动力。要加强宣传培训,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各级行政学院或党校的培训内容,采取集中授课、以会代训等形式,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面向社会大力宣传政务公开法规政策,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知晓率和影响力,为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加强调查研究,总结推广新经验,研究解决新问题,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二是加强监督考核,为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提供保障。要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考核评价机制,将此纳入责任制、绩效评估体系,明确考核的原则、内容、标准、程序和方式。要强化政务公开考核评比结果的运用,及时向社会发布和通报考评结果。要抓住政务公开的关键领域开展督促检查,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提高督促检查实效,不断提高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