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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驻梅有关单位:
《梅河口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已经梅河口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审查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
2026年5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