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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5810135887711/2025-00710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年04月10日
标      题: 关于调整新区管委会(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负责人的通知
发文字号: 梅新管办函〔2025〕2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4月17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高新区管理办公室,驻梅各单位:

  根据梅河新区(梅河口市)有关领导同志分工调整情况,经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同意,现将调整后的10个议事协调机构负责人名单通知如下:

  1. 梅河新区(梅河口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铁铎

  副组长:林小明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新区财政局(市财政局)。

  2. 梅河新区(梅河口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

  主  任刘铁铎

  主任冯珉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新区自然资源局(市自然资源局)。

  3. 梅河新区(梅河口市)质量强区(市)战略领导小组

  组  长:刘铁铎

  副组长:郭俊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4. 梅河新区(梅河口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梅河新区(梅河口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

  主      任刘铁铎

  常务副主任:林小明

    主  任杨木春、邹文博、郭俊、何向平、赵昕晔、王震宇、冯珉、吴玉安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新区应急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下设防汛抗旱指挥部、城区防汛工作专班、消防救援委员会、森林防灭火工作专班、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分别设在新区应急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消防救援局(市消防救援大队)、新区应急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新区公安局(市公安局)

  5. 梅河新区(梅河口市)国防动员委员会梅河新区(梅河口市)征兵工作领导小组

  主  任(组  长)刘铁铎

  主任(副组长)林小明、市人武部部长

  委员会联合办公室由主任单位和副主任单位组成,主任单位设在新区发展和改革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副主任单位设在市人武部军事科;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武部

  6. 梅河新区(梅河口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林小明

  副组长:郭俊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新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领导小组下设政务公开工作专班,专班办公室设在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7. 梅河新区(梅河口市)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木春

  副组长:新区人社局(市人社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新区人社局(市人社局)。

  8. 梅河新区管委会(梅河口市政府)妇女儿童暨残疾人工作委员会

  主  任王震宇

  主任新区民政局(市民政局)局长、市妇联主席、市残联理事长

  委员会下设老龄工作专班、妇女儿童工作专班、残疾人工作专班,专班办公室分别设在新区民政局(市民政局)、市妇联、市残联。

  9. 梅河新区管委会(梅河口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

  主  任刘铁铎

  主任邹文博、郭俊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0. 梅河新区(梅河口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主  任王震宇

  主任新区卫生健康局(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新区卫生健康局(市卫生健康局)。

  新区管委会(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负责人调整后,各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要按照《省委、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设置和管理办法》(吉厅字〔2018〕46号)要求,自行发文对议事协调机构成员名单进行确认,并报市政府办公室备案。今后,各议事协调机构负责人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先由接任其工作的领导同志替补,待新区管委会(市政府)集中统一发文时再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