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
《梅河口市国有企业“盘清家底”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梅河口市国有企业“盘清家底”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安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规定,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国有企业资产清查工作,全面摸清国有企业“家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全市各级各类国企范围内,摸清资产负债权益、人员营收利润等总体情况和房屋、土地、车辆、设备、在建工程等固定资产,与财政往来账目、应收账款,对外投融资业务、涉诉案件等专项情况。通过本次“盘清家底”工作,深入核实国有企业资产,全面掌握国资国企整体情况,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监管效率,为全市化债工作和下步重组整合工作提供决策参考。
二、清查资产基准日、对象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
以2023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
(二)清查对象
1.各部门所属的国有企业(控股以上)。
2.各乡镇所属的国有企业(控股以上)。
3.新区国资局(市国资委)监管的国有企业(控股以上)。
(三)清查范围
全市各国有企业(控股以上)通过划拨、调剂、购买、建设等方式形成的各类资产,包括不限于以下各项:
1.银行账户、库存现金、应收预付款项等流动资产。
2.土地、房屋及构筑物、车辆、计算机设备、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
3.企业固定资产的新建、改建、扩建,或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和大修理工程等在建工程。
4.土地使用权、软件、著作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
5.企业的资源性资产、对外投资、抵押担保、投融资、涉法涉诉案件、与财政往来账目,以及参股企业信息等其他情况。
三、实施时间
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3月31日。
四、工作内容和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1月2日—1月12日)
研究制定《梅河口市国有企业“盘清家底”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范围和具体工作要求。各相关单位、国有企业(集团)根据工作内容制定实施细则,成立工作专班,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二)业务培训阶段(2024年1月13日—1月19日)
为提高各项财务数据质量,新区国资局(市国资委)组织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学习相关政策、法规,准确掌握工作方法,确保在规范流程范围内有序开展工作。
(三)自查自报阶段(2024年1月20日—2月23日)
各相关单位、国有企业(集团)对照清查范围开展自查自报,按照时间节点上报自查工作报告及《梅河口市国有企业资产清查套表》(附件2)。各部门、各乡镇所属企业,由各部门、各乡镇负责汇总上报。新区国资局(市国资委)监管的国有企业,由集团公司负责汇总上报。上报材料需经各相关单位、国有企业(集团)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24年2月23日前,电子版材料刻录光盘,同纸质版材料一同报送至新区国资局(市国资委)207室(联系人:贾永飞,联系电话:13843501079)。
(四)抽查核查阶段(2024年2月24日—3月22日)
梅河口市国有企业“盘清家底”工作专班组织专业人员,按照一定比例对各相关单位、国有企业(集团)开展全面抽查核查工作。对抽查核查中发现资产清查资料不合格的,需立即进行整改,重新上报相关资料。抽查核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国有企业基本情况、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以及其他情况等内容。
(五)总结上报阶段(2024年3月23日—3月31日)
按照自查自报和抽查核查结果,对本次国有企业资产清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编制清查报告,梳理发现的问题,研究资产管理难点,提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措施和建议,进一步完善有关资产管理制度,不断提高资产管理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国有企业(集团)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认真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规定,严格遵守资产清查工作要求,做到全面彻底、不重不漏、账实相符,保证清查结果真实可靠。
(二)上下联动,落实责任。建立上下联动、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各单位、国有企业(集团)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工作。压实责任,明确具体负责人、联络人,于1月15日前将工作联络人名单(附件3)发送至mhxqgzj@163.com邮箱。
(三)加强督导,严肃纪律。资产清查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如实反映资产清查结果,不得虚报、瞒报和漏报。各单位、国有企业(集团)负责人要对上报的资产清查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附件:1.梅河口市国有企业“盘清家底”工作专班
2.梅河口市国有企业资产清查套表
3.梅河口市国有企业“盘清家底”工作联络人名单
4.(**)部门资产清查工作自查报告(模板)
附件1
梅河口市国有企业“盘清家底”工作专班
为确保全市国有企业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市政府决定成立梅河口市国有企业“盘清家底”工作专班,具体如下:
一、专班组成
组 长:陈国磊 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白任权 新区国资局(市国资委)局长(主任)
成 员:各相关行政事业单位分管企业负责人、各相关乡镇主要负责人、各国有企业(集团)主要负责人
二、工作职责
(一)工作专班负责组织领导本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贯彻落实上级相关工作部署,统筹研究解决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二)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白任权兼任,成员由新区国资局(市国资委)负责协调。专班办公室主要职责为执行专班部署安排,承担专班日常工作,实时跟进督促工作进度,定期向工作专班报告各项工作推进情况等。
附件2
梅河口市国有企业资产清查套表
表1:资产负债清查表
表2:自然资源清查明细表
表3:房屋清查明细表
表4:在建工程清查明细表
表5:机动车辆清查明细表
表6:设备清查明细表
表7:其他固定资产(文物和陈列品+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图书和档案)和无形资产清查明细表
表8:债权清查明细表
表9:债务清查明细表
表10:对外投资清查明细表
表11:对外担保情况清查明细表
表12:产权待界定资产清查明细表
表13:账外资产清查明细表
表14:信息清查明细表(控股以上)
表15:信息清查明细表(参股企业)
表16:资产出租出借情况清查明细表
(注:电子版请到mhksgzj@163.com邮箱中下载,密码:Gzj12345678)
附件3
梅河口市国有企业“盘清家底”工作联络人名单
填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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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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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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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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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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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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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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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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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联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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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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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联系方式:
附件4
(**)部门资产清查工作自查报告
(模板)
一、企业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情况:应包括企业成立目的、时间、规模(包括更名等事项);企业的部门设置、子公司的数量及名称(全资、控股、参股的数量、名称);主营业务范围等。
(二)人员构成情况:应包括部门党委、董事层、经理层的设置情况,以及职工人员设置构成情况(正式员工、第三方劳务派遣的人员数量)等等。
(三)其他需要补充的情况。
二、2023年营收情况
(一)财务数据总体情况: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营业务收入、上缴税费、净利润总额等指标。
(二)企业盈亏情况分析:以财务数据为基础,对企业的发展前景进行综合分析。
三、存在的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及改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