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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5810135887711/2023-03308 分  类: 重大工作部署 ; 通知
发文机关: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年12月19日
标      题: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2023年梅河口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文字号: 梅政办发〔2023〕15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19日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2023年梅河口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驻梅有关单位:

  2023531日,政府公布了《2023年度梅河口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根据《吉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吉政令第 270 号)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政府决定对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作出调整,将市自然资源局承办的《梅河口市新一轮城市基准地价等土地价格梅河口水务集团承办的《梅河口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2件决策事项调出目录。其他未调整事项,各具体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规定履行相关程序。

  特此通知。

  附件:2023年度梅河口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19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3年度梅河口市人民政府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序号

    

  承办单位

  1

梅河口市碳达峰实施方案

 市发展和改革局

  2

梅河口市黑土地保护规划(20212025年)

市农业农村局

  3

梅河口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

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