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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5810135887711/2023-00823 分  类: 专项规划 ; 通知
发文机关: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年04月28日
标      题: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河口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 梅政办发〔2023〕7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4月28日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梅河口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办局、直属事业单位,驻梅有关单位:

  梅河口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已经市政府2023年3月31日第六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428

  (此件公开发布

  梅河口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为加快推进全市应急管理体系与能力现代化,充分发挥应急管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应对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能作用,营造更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吉政办发〔2021〕69号)和《梅河口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精神,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背景

  (一)取得的成效。“十三五”期间,全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与2015年相比,全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各项主要指标持续向好,灾害事故数量和损失得到有效控制,“十三五”应急管理领域相关规划目标全面实现。

  1.应急管理体系日趋完善。根据《关于印发〈梅河口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梅发〔2019〕5号)要求,2019年3月,完成应急管理机构职能的划转和人员转隶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吉林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2020年6月,建立起责权明晰、科学规范、运转有效的应急管理责任体系,形成应急管理“多网合一、一网多能”的网格化监管格局,在全市建立应急管理网格化责任体系。

  2.安全生产水平不断提升。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为本,坚持资源下沉,坚持因地制宜,坚持依法依规。按照市级、部门和乡镇(街)、社区(村)和企业“三级三覆盖”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安全生产监管、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和防灾减灾等应急管理全覆盖。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整体提升,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实现“双下降”。利用短信、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方式推送地震、洪水等监测预警信息,及时、快速向公众发布各类预警信息、重要通知和提示,提高了信息推送的时效性。

  3.灾害防治能力不断增强。落实“双主任”制度,由市委书记和市长共同担任安委会主任,印发了《梅河口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实施细则》,明确市、乡镇(街道)应对事故和灾害的事权划分。落实灾区统一指挥事故救援、防灾减灾、灾害救助等应急处置责任。落实乡镇(街道)、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责任。近五年,全市未发生过典型重大特大突发事件,连续41年未发生过重大森林火灾。

  4.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高。采取监管事件(对象)标签化、责任清单化措施,对检查事件(对象)按所属行业领域、管理职责进行标签管理和动态更新,依托信息化手段实行全流程管理。建立“市-街道-社区”三级灾害信息员队伍,强化日常管理和资源配置,提高灾情信息报送全面性、及时性、准确性和规范性。加强基层应急救护、现场疏导、自救互救能力培训,提升基层先期处置能力。

  5.公众安全意识不断强化。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创新发展安全文化。“线上”“线下”相结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安全月、“5.12”“10.13”防灾减灾日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制定全民公益安全教育计划,实施全民安全文明素养培育工程。依托全市现有科技场馆、重点企业以及宣传教育基地,开展体验式安全教育培训。持续推动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国家级综合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和示范县区的创建工作,完善相关创建标准规范。大力培育、选树、宣传英雄模范,充分发挥英雄模范的精神引领、典型示范作用。

  (二)“十四五”时期发展机遇。“十四五”时期梅河口市发展将处于机遇和挑战并存的关键时期,全市上下要进一步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随着社会生产力不断提高,科学技术快速发展,社会主义政治优势、制度优势更加彰显,应急管理工作也将迎来前所未有的机遇。

  1.新发展理念指明新方向新目标。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发展理念。《吉林省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中明确提出“平安吉林”建设目标,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积极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新时代梅河口市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提供了总体遵循。

  2.新发展战略提供新契机新动力。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时赋予吉林“新担当”“新突破”“新作为”的重大职责使命,省委提出“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都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新机遇,也为梅河口市改革创新发展走在全省前列,进入到引领区域发展的新阶段提供了动力。

  3.社会协同构筑坚强的人民防线。制定梅河口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联动机制,形成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网格化治理格局,强化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和处置工作,提升事故应对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有效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4.科技创新助力精准治理。全力推进应急管理大数据、新科技、新技术使用,强化大数据、人工智能、互联网+、云计算、区块链等新科技新技术在平台系统建设、全域感知网络建设、应急通信网络建设中的应用,实现监测预警“一张图”、指挥协同“一体化”、应急联动“一键通”等功能。推进“互联网+执法”等应急管理模式创新升级。优化完善安全生产综合信息系统,不断提升监管效率。满足各级应急管理或相关业务部门的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业务协同等需求。提高灾害预测预警预报和应急响应速度,推进应急管理模式升级转变。

  (三)“十四五”时期面临的挑战。当前,全省处于安全生产爬坡过坎期、自然灾害易发突发期、改革转隶机制磨合期,各种新风险隐患与存量风险隐患极易产生“叠加效应”,全市“十四五”时期应急管理工作面临严峻挑战。

  1.应急管理与社会需求存在一定差距。随着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和信息化进程的加快,各种常态和非常态的安全隐患不断增多。应急管理工作制度化和标准化水平有待提高。基础性、通用性、综合性标准规范建设与应急处理工作的实际需求存在较大差距。应急预案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等有待在实践中进一步检验。职能部门之间协作应急响应机制的衔接、应急资源的调整、抢险救援力量的整合上尚缺乏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受经济下行压力、财力不足等因素的影响,导致装备设施储备不足。

  2.灾害风险复杂多样。在全球气候变化背景下,全市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呈增多趋势,气象、水旱、地质等灾害易发频发。不可预知的风险和隐患与存量风险隐患极易产生“叠加效应”,应急管理任务不断增加,对应急管理的要求持续提升。

  3.安全生产监管对象复杂。按照科学发展的要求,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在机制体制、监管手段和责任落实等方面还存在很多深层次的问题,还没有完全达到科学性要求。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各行各业发展迅速,监管力量不足、安全投入不足等一系列问题不断出现,从业人员结构变化、人员流动性大,安全培训教育相对滞后。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和挑战。

  4.信息化建设有待加强。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迎来了“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新时代。目前全市应急管理的信息化程度不高,没有实现线上和线下的联动。随着信息化程度的不断提升,给应急管理体系带来巨大新挑战。

  5.应急队伍建设有待提升。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随机性变大,从集中在传统高危行业转向其他行业,且可能出现次生和衍生事故。在应对重特大风险、特大事故方面,专业人才储备、高效的救援设施装备和高度专业化的救援能力等准备不足。应急管理部门机构编制数量不足、行政人员年龄整体偏大、专业技术人员少、专业技能培训不充分。基层人员配备不齐、一人多岗现象严重。民间救援力量开发不够。应急管理工作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等方面专业技能培训的需求比较强烈,特别是对乡镇、村(社区)级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更是迫在眉睫。

  二、发展思路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精神,紧紧围绕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以“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为基本方针,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基调,推动新形势下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改革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个根本,为新时代梅河口全方位振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强化政治引领。坚持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应急管理工作各领域、全过程。

  2.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牢把握“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把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领域、全阶段、全过程,让防风险保安全成为全社会的共同意识、共同责任,最大限度地降低灾害和事故风险,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以综合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为指导,切实提升防震减灾综合能力,做到防灾、减灾、救灾相统一。

  4.坚持统筹协调、综合施策。以加强应急体系薄弱环节和能力建设为总目标,充分整合应急管理部门和各相关部门的专业优势,完善信息和资源共享机制,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高应急管理全链条社会化参与度,实现责任共担、风险共治、安全共享。

  5.坚持依法治理、科技赋能。加强应急管理法治建设,提升应急科技信息保障水平,推进应急管理数字化转型赋能。加强应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应急事业发展。

  (三)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到2025年,建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形成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管理体系。全市应急管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显著增强,应急响应、指挥、处置能力和基层基础保障能力显著提升,重大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管控,较大及以上事故得到根本遏制,自然灾害防治能力进一步提高,应急管理体系、管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跃上新台阶。

  专栏1  “十四五”时期梅河口市应急管理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内容

  预期值

  指标性质

  1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

 下降18%

 约束性

  2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下降33%

 约束性

  3

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下降5%

 约束性

  4

  营运车辆万车死亡率

 下降10%

 约束性

  5

  煤矿百万吨死亡率

 下降10%

 约束性

  6

  年均每百万人口因自然灾害死亡率

  <1

 预期性

  7

  年均每十万人受灾人次

<17000

 预期性

  8

年均因自然灾害直接经济损失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

  <1%

 预期性

  2.分类目标。

  ——应急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更加畅通;应急预案编制、修订、演练和数字化等管理制度更加规范,预案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得到改善。基本形成“统一指导、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

  ——风险防控能力不断提升。高效科学的自然灾害综合防控体系和安全生产双重防控体系基本健全。监测预警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城乡社区和基础设施抗灾能力稳步提升,应急避难场所满足常住人口紧急避难基本需求,全社会的突发事件防控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应急救援能力健康发展。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以专业救援队伍为协同、以社会力量为辅助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基本形成。应急救援队伍的数量规模、人员配置、装备设施、培训演练及考核评估等与实际工作需要相适应,能够完成各级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和抢险任务。

  ——综合保障能力全面加强。互联互通、实时共享的应急通信网络基本形成。交通通行、运输投送等应急交通保障能力快速提升。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管理科学、运行高效的应急物资储备及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社会协同能力明显改善。应急管理文化宣传教育社会化全面开展,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明显提升。基本形成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全方位参与防灾减灾救灾的协同机制和动员机制。

  三、主要任务

  (一)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1.完善应急管理体系。

  健全应急管理指挥体系。进一步完善市安委会、市减灾委,以及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职能,强化应急管理机构辅助决策指挥职责和指导协调应急处置、应急保障、善后处理与恢复重建等职能。

  健全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开展基层应急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完善基层应急管理机构设置,改善装备配备条件。明确村(社区)应急工作责任人和专(兼)职人员,整合基层网格员资源,明确应急管理网格工作内容。

  理顺应急管理职责。明晰各部门职责边界,进一步落实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实现清单同“三定方案”的有机衔接,形成监管边界清晰、分工明确的责任体系,消除监管盲区和漏洞。

  完善应急管理工作制度。建立党委、政府定期组织召开应急议事协调会议机制,健全应急值班值守、监测预警、信息报送、分级响应、调查评估等制度,推动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管理工作体系,运用“五化”(清单化、图表化、手册化、模板化、机制化)和“六步工作法”(带着问题搞调研、牵头定总方案、组织审核分方案、制定图表落任务、指导检查强监督、通报问责严督办)狠抓工作落实。

  强化网格化管理制度。整合现有网格资源和力量,落实应急管理网格工作内容标准,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纳入网格管理工作重要内容。

  2.优化应急管理机制。

  健全应急指挥机制。建立处置不同类型突发事件的联合救援指挥机制,完善地方分级指挥和队伍专业指挥相结合的指挥模式,制定科学规范的应急指挥规则和应急流程,加强指挥团队和智力支持团队建设。

  构建应急联动协作机制。强化“大应急”部门协同机制,发挥应急管理部门的综合协调作用,制定各主体应急管理权责清单,明确市应急管理局、各职能部门、市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及企业的职责分工,明晰“统、分、防、救”的职责关系,努力建设“全时段”“全灾种”“大应急”的应急救援体系。健全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协同机制和灾害事故处置应对协助机制。持续深化与军队、武警等重点救援力量单位应急联动机制,加强军地抢险救灾领域协同组织,健全应急指挥协同保障,进一步提升军地联动应急抢险救援效能。

  建立区域应急协调机制。注重与白山市政府、通化市政府及辽源市政府建立市一级协调联动机制。建立跨区自然灾害与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定期开展跨区性综合应急演练。

  完善灾情管理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涉灾部门和各种救援力量之间的信息沟通,强化事故、灾害、灾情全过程管理。完善事故灾害信息发布制度,加强舆论正确引导,确保公众知情权。

  3.健全应急制度保障。

  健全完善行业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涉灾部门的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制度。推动风险隐患评估识别、预警信息发布、应急标志标识、应急队伍及装备配置、公共场所应急设施设备配置、应急物资储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演练、灾情评估等相关标准实施。贯彻应急管理法规及制度,加强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安全生产等领域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宣传与贯彻工作。紧密跟踪国家应急管理立法进程,结合应急管理相关法规和规章,推动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落实。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工作,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4.压实应急管理责任。

  落实党政领导责任。推动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通知》(厅字〔2018〕13号)、《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吉厅字〔2018〕37号),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层层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把安全发展纳入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将应急管理履职情况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要考核内容。

  压紧部门监管责任。按照“三个必须”要求,推动落实《部门安全生产主要责任清单》33条刚性规定。坚持“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原则,压实自然灾害防治主管责任和应急管理部门的统筹协调和抢险救援职能职责。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权责清单,衔接好“防、减、抗、救”的责任链条。

  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落实《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的通知》(吉安委〔2019〕14号)40条规定;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和主要负责人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重点岗位资格准入管理,健全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及追溯制度,完善落实安全诚信、安全承诺、专家服务、12350举报奖励和舆论监督等措施。推动企业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强化监管执法,对存在重大隐患问题整改不到位、发生亡人事故的,一律采取严惩重罚,并通报曝光,警示督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健全完善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灾害事故直报制度,严厉追究瞒报、谎报、漏报、迟报者责任。健全重大灾害评估和事故调查处理机制,依法依纪实施责任追究,推动落实改进措施。开展溯源反思,加强对未遂和轻微事故的调查分析。建立完善灾害事故处置评估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回头看”制度,定期开展系统评估、查找差距、督促整改。

  (二)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夯实应急管理事业基础。

  1.完善组织机构建设。

  加强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全面落实“十个一”建设标准,开展以“有班子、有机制、有预案、有队伍、有物资、有培训演练”为主要内容的应急管理能力“六有”标准化建设。

  改善工作条件。按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基础设施建设及装备标准》的要求,推进安全监管部门工作条件标准化建设,优先配备执法车辆、笔记本电脑、无人机、摄像机、照相机、录音设备、便捷式多功能气体检测报警仪、激光测距仪等一系列的现场执法和监督检测设备。

  2.建强应急管理队伍。

  加强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建立常态化、制度化培训模式,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和安全生产专业技术、行政管理等方面的人才培养。强化基层应急管理干部、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队伍建设,采取引进、交流、认证、培训等方式,扩充人才队伍数量,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提高人才队伍素质,努力打造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专业过硬的应急管理人才队伍。

  加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20〕35号)、《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关于健全地方防汛抗旱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汛〔2020〕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全市经济发展、产业分布、企业数量、自然灾害和安全风险等级等特点,优化执法资源和执法力量配置,整合组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明确职责。加强与院校合作,开展应急能力培训和实战化训练。定期开展应急管理基础理论、基本技能、执法能力、实践实训等方面的培训。推动执法力量向一线倾斜。

  3.强化人员职业保障。

  建立教育考核机制,将考试结果与评优评先、绩效考核、干部提拔任用挂钩。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

  建立健全干部容错纠错机制。处理好“严管”与“厚爱”、“执纪”与“容错”的关系,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和问责导向。完善职业荣誉激励和疗养制度,提高职业荣誉感和吸引力。

  (三)强化安全风险防范,增强灾害事故抵御能力。

  1.加强风险源头辨识管控。

  加强安全风险评估。建立重大风险联防联控机制,推动建立安全联合审批制度。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科学合理确定企业选址和基础设施建设、居民生活区空间布局。高危项目审批把安全生产作为前置条件,城乡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管理等各项工作必须以安全为前提,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在工程建设和项目运行全过程实行风险管理。

  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制定和完善相关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重点清单,督促指导企业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实现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夯实企业安全基础。

  提升企业本质安全。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发挥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的作用,推动安全生产评价、技术支持、安全培训、技术改造等服务性机构的规范发展。强制企业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鼓励企业通过安全设施完善、设备工艺升级、智能化控制、在线监测预警等手段,大幅提升企业本质安全。引导安全保障能力低、长期亏损、扭转无望的低端企业主动退出。

  2.强化风险监测预警研判。

  完善监测预警系统。加强各类灾害监测系统建设,逐步完善覆盖灾害监测网络和风险隐患排查机制。建立监测预警综合分析研判机制,提高灾害综合分析预警能力。发挥气象、水利、林业、自然资源和民政等防灾减灾部门作用,健全自然灾害监测网络体系。

  健全预警信息发布机制。提高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应急能力,优化发布流程和权限,充分利用各类传播手段和途径,将灾害预警信息发送到户到人,提高预警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3.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完善事故双重预防体系。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主线,完善对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和重大危险源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规范分类排查治理标准,建立企业“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推动企业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按照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精准判定各类重大隐患,及时整改,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推动企业科学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程序与方法,加强风险隐患动态排查,编制安全生产风险点辨识管控清单,完善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分析、排查、研判各类安全风险点。建立事故隐患自查、自改、自报闭环制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完善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和舆论监督制度。实行重大隐患治理逐级挂牌督办和整改效果评价,将工作成效纳入安全生产年度考核。

  强化安全监管执法力度。以规范开展执法检查为抓手,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工贸、消防、道路交通、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旅游、工业园区、危险废弃物及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违法行为,实施分级分类精准执法,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完善“互联网+监管”模式,落实“领导+干部+专家”工作方式,对所有风险隐患实行“责任制+清单制”管理。坚持创新方式加强监管,综合运用信息化、大数据等现代化手段和“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传统手段开展执法检查。

  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聚集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工贸、消防、道路交通、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旅游、工业园区、危险废弃物及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专项整治。

  4.加强自然灾害综合治理。

  构建全灾种,覆盖“防、减、救”各环节的自然灾害防控体系。重点对全市地震、地质灾害、山洪及森林火灾进行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建立完善数据库,实现各类别重大风险隐患的识别、评估、监控、预警、处置等全过程动态管理。加强突发事件趋势分析,完善趋势会商制度,提高研判能力。统筹推进防汛抗旱能力建设工程、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工程、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等自然灾害防治工程。组织开展自然灾害风险调查,加强灾害风险分级分类评估,建立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和综合减灾能力数据库。建立完善自然灾害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开展自然灾害风险排查整治行动。绘制灾害综合救治能力图,形成全市自然灾害风险与救灾能力数据库,为各类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和隐患治理提供基础信息,编制全市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图。

  

专栏2  自然灾害防治重点

 地震灾害

严格控制较高级别的地震对生命财产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带来重大危害或威胁,加大应急救援和灾后重建

 地质灾害

加强对泥石流、崩塌、滑坡、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灾害的风险隐患排查与评估,全面开展地质灾害综合治理

 洪灾

针对强降雨、堤坝溃决等导致河道水位上涨或山洪暴发,以及大雨、暴雨或长期降雨量过于集中而产生大量的积水和径流,排水不及时,致使土地、街道、房屋等受淹的严重问题,制定风险防范地图,加强风险预警,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同时做好洪灾期间各种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

 旱灾

努力减少旱灾带来的农作物减产绝收、农村饮水困难、工业生产停滞、城市供水限时、沙尘暴等危害,制定洪水风险区划图,加强预警,加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抗旱能力

 森林防火

严控林农交错区(农事用火)以及靠近居民点、人为活动较为频繁的林区(林内坟地、林特产品采集区、森林旅游徒步区)的野外用火;防高温、大风、雷电,以及林区内供电、变压器漏电、跑电等风险事件的发生,加强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灭火应急预案,提高综合防控能力

 气象灾害

针对台风、暴雨、下击暴流、暴雪、雪崩、寒潮、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大雾、冻雨、结(积)冰、寒潮、积涝、龙卷风等气象灾害,全力做好监测、预报、预警及紧急施救工作;提高人工影响天气的能力,减轻对民众生产、生活带来的影响

  (四)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升事故灾害应对能力。

  1.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依托现有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队伍,完善应急队伍训练,推进地方综合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依托各领域相关专家,发挥专业知识的集成作用,推进专家队伍建设。构建规范的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培训体系,实行分级、分类应急管理培训,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和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培训、基层和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

  2.全面提升社会应急能力。建立健全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定期普查、动态调整及分级分类管理制度,鼓励支持社会救援组织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应急管理部门、综合消防队伍加强对社会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指导及综合调度,加强全市各类应急救援队伍之间的联系,完善应急救援管理协同运行机制,全面提高各应急救援部门的协调工作能力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形成多元参与的救援格局。

  (五)完善应急保障体系,强化突发事件应对准备。

  1.强化应急预案准备。

  健全应急预案管理机制。优化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划分标准,加强应急预案的统一规划和分级分类管理,严格落实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报备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定期评估修订机制和刚性要求。强化上下级预案、同级预案、政府与企业预案、相邻地区预案等相关预案之间的有效衔接。

  推进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强化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完善突发事件分类和分级标准,规范应急响应分级。完成市级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完成乡镇(街道)、园区、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编制修订。

  加强应急预案演练评估。开展常态化重大事故灾害应急演练,组织开展跨区域联合演练,共同做好临界重点部位事故灾害应对。“十四五”时期,每年组织各部门针对本行业、本领域内安全生产事故特点,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2.强化应急物资准备。

  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健全实物储备和产能储备相结合、政府储备和商业储备相结合、军队储备和地方储备相融合的应急物资储备模式。建立以省级库为依托,市级库为主体,乡镇(街道)储备点为基础,村(社区)储存室(间)为补充的四级应急物资储备体系。按照省级应急物资储备指导目录加强物资储备,进行全市应急物资储备规划,达到物资储备保障标准,实现超前预防、快速响应、及时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加强应急物资管理。按照“集中管理、统一调拨、平时服务、灾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的原则,进一步明确物资管理、储备、调运、使用、回收、进退出保障工作机制。充分依托国家应急资源管理平台,整合应急物资保障数据资源,加强应急物资分类编码和信息化管理,推动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在应急物资管理方面的应用。建立跨部门、跨区域应急物资协同保障、信息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

  3.提升紧急运输能力。

  完善运输资源调运、征用、补偿、结算等配套政策。充分发挥铁路、公路、水路、邮政快递、仓储配送的比较优势,完善多式联运应急物资投放模式,依托大型骨干物流企业开展应急物资配送。落实紧急运输“绿色通道”,健全应急优先通行机制。加强交通应急抢通能力建设,推广运用高科技配送装备,支持危险地区、隔离区推广使用无人机、智能配送机器人、智能快递柜等,实现“无接触配送”。

  4.强化救助恢复准备。

  健全灾害救助机制。完善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制度,健全受灾群众应急期救助、过渡期救助、遇难人员家属抚慰、冬春生活困难救助和自然灾害临时生活救助制度,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引导心理援助与社会工作服务参与应对突发事件,加大受灾群众心理援助。

  规范灾后恢复重建。科学开展灾害损失评估、次生衍生灾害隐患排查及危险性评估、住房及建筑物受损鉴定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完善评估标准和评估流程,科学制定灾后恢复重建方案。统筹推进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有效整合灾后重建、农村危房改造、新农村建设工程等政策。加强自然灾害救助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提高群众自然灾害救助政策知晓度。加强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管理,强化恢复重建政策实施监督评估。

  (六)推动要素资源聚合,塑造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1.强化信息技术支撑。

  配合完成全省“一个平台(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两个中心(云数据中心、应急指挥中心)”建设。依托“吉林祥云”大数据平台,配合建设全省应急管理云数据中心。

  推进数字智慧支撑体系建设。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技术在应急领域的应用,鼓励行业部门先行先试,加快“业务数据化、数据业务化”,构建符合大数据发展趋势的数据管理体系,为大数据在应急领域的深度分析应用提供保障。

  2.推动科技成果运用。

  推广先进、实用技术成果,为政府应急管理工作提供全面支撑。严格落实安全技术设备改造等支持政策,加大淘汰落后力度,及时更新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安全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推进各重点行业领域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提高保障能力。

  3.推进应急文化建设。

  推动全市基层应急科普与宣教场所设施建设。力争推动应急文化主题公园建设,鼓励乡镇(街道)建设应急科普宣教场所或基层应急站,依托各级各类学校和村(社区)开展应急科普宣教和日常演练。充分利用已有的应急管理专家智库,依托知识课程与讲座等宣教形式,综合各类线上线下应用平台开展应急科普文化宣教项目。开展全社会安全与防灾减灾意识培训工程。推动应急科普宣教与安全培训活动相结合,开展应急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项目。在“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重要时段打造应急宣教品牌,深入开展宣教活动,提高公众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应急能力。

  4.强化市场风险防控作用。

  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各类涉灾商业型险种,推动政府、企业和个人积极投保,不断扩大涉灾保险覆盖面。推进安全生产责任险工作,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形成安全管理与保险服务良性互动的工作机制。加强专业救援人员的人身安全保障,推进专业救援人员商业保险机制。

  四、重点工程

  (一)应急管理基础能力提升工程。

  1.乡镇(街道)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所有乡镇(街道)、村(社区)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做到有组织、有人员、有制度、有经费、有装备。整合乡镇(街道)原有各类应急指挥机构,组建以党政正职为总指挥、分管副职为副总指挥、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综合性乡镇(街道)应急指挥部。采取独立设置或加挂牌子的方式,组建乡镇(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承担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统筹使用行政、事业编制人员或公益岗、社工岗等办法,按照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每个乡镇(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至少应配备或明确3—5名应急管理工作人员,每个村(社区)至少应明确2—3名应急管理工作人员;村以村民小组、社区以300—500户居民为基本单元划分为1个网格,至少明确1名工作人员,在乡镇(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和村(社区)“两委”指导下,做好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森防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加强乡镇(街道)应急能力建设。加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应急管理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和规范微型消防站和村(社区)应急服务站建设,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装备设备、个人防护用品等。乡镇(街道)要将应急管理工作经费和应急管理体系、能力建设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满足应急管理工作基本需求,保障应急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乡镇(街道)应急管理部门(机构)要科学制定培训计划,结合实际开展应急业务培训。乡镇(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村(社区)应急管理人员、应急救援队伍队员和应急管理网格员的业务培训,每年累计不少于5天。

  2.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力量建设。

  整合应急管理部门有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以及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行政强制职能,组建市、乡镇(街道)两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优化厘清执法管辖权限,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加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管理,改善现场执法、远程监察、事故调查的工作条件,提升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专业化水平。

  3.应急管理科普培训教育能力建设。

  强化应急管理宣传教育阵地、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健全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机制,加强与宣传、教育、科技、民政、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有关部门和组织的协调联动,进一步实现各类宣传资源的整合。继续加强与传统媒体的合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广泛宣传安全发展和综合减灾理念,不断提高群众应急意识。进一步拓展微博、微信、抖音视频号等新兴媒体宣教阵地建设,组建多层级、多维度的社会应急宣传新格局。用好应急管理干部网络学院,提升应急管理能力、安全生产监管能力、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行政执法能力以及党性修养水平;配合省应急管理厅做好科普教育基地和体验馆建设。

  (二)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能力建设工程。

  1.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厅字〔2020〕3号),制发《梅河口市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梅办发〔2020〕49号)。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深化油气储存和长输管道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严格高风险化工项目准入条件,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由于全市无化工园区,不具备化工产业发展条件,原则上不发展化工产业(国家、省布局强链、壮链项目除外),对涉及光气、氯气、氨气等有毒气体,硝酸铵、硝基胍、氯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以及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光气化的高危工艺项目严禁新增,严禁已淘汰的落后产能异地落户。积极推广应用机械化、自动化生产设备设施,推动现有化工企业(危化品)采取新工艺、新设备、新措施,减少作业场所人数。以“小化工”为重点,常态化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建立长效机制。

  2.煤矿安全整治。深入推进灾害严重以及落后煤矿淘汰退出。严格准入门槛、规范小煤矿技改扩能及产能核定工作。持续开展“打非治违”行动,健全完善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重大灾害治理能力建设、加大煤矿重大灾害超前治理力度。全面推进煤矿安全科技创新和“四化”建设,着力提高监管执法效能。

  3.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强化安全生产源头治理,严格按照程序组织专家进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对无立项审批手续、设计、评价资质不符合要求、采用国家明令淘汰落后设备和工艺的安全设施设计一律不予通过。关闭不符合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法定安全生产条件、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且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逾期未完善相关手续的非煤矿山。按照《吉林省非煤矿山行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通用规范》,指导企业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督促企业按照《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将外包工程纳入本单位统一安全管理。严密管控尾矿库安全风险,落实各级管控责任人和管控措施,全面完成“头顶库”综合治理,所有尾矿库安装在线监测系统。

  4.消防安全整治。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综合治理,单位和新建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老旧小区实行“一区一策”管理;在城市推动改建、扩建和新建一批停车设施,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集中开展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治理,深入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商业综合体消防管理水平提升和石油化工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建设。抓实做好重点领域突出风险整治,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加大乡村火灾隐患整治力度,抓好老旧场所和新材料、新业态突出风险整治;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推行消防大数据管理、建设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加强基层消防管理信息化共建共治;全面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和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

  5.道路运输安全整治。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完成省下达的建设任务。加快完善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等重点路段的警示标志标识,突出抓好危桥改造整治,鼓励双向四车道及以上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根据公路功能设置中央隔离设施,深入开展干线公路地质灾害防治。加强恶劣天气特别是团雾监测预警技术和装备体系建设应用。深化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信号灯、减速带建设,根据乡道、村道设计标准科学设置限载标志,全面推广农村交通安全治理模板。严格落实国家有关客车引导淘汰、强制报废等政策措施,对使用时间距离报废年限1年以内的大客车,不允许改变使用性质、转移所有权或者转出登记地;督促客运企业及时报废淘汰老旧客车,加快淘汰报废57座以上大客车及卧铺客车。加大重点车辆运输安全管理力度,加强旅游客运、长途客运、超限超载、危货运输、校车、工程运输车、农村交通的安全管理和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加强对所属车辆和驾驶人的动态监管,提升动态监控安装率、入网率和上线率。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运输企业实施挂牌督办,建立和完善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持续曝光“高位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对严重失信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全面清查道路客运市场“黑企业”“黑站点”“黑车”“黑服务区”“黑平台”;推动见警率达到100%。

  6.交通运输安全整治。开展铁路沿线环境安全专项治理,整治轻飘物及危树、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违法行为、铁路沿线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划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开展公路、铁路、水路并行交汇地段安全专项治理,整治防护设施不良、机动车违法驾驶、公跨铁立交桥移交不到位。开展寄递安全综合治理,重点加强邮件快件处理场所、营业网点火灾、车辆安全、作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升级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位一体”防控模式;按照《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开展客运站安全治理。加强客船、砂石船和重点水域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客船超航线、乘客超定员、超核定载重线、超核定抗风等级冒险航行,加强商渔船碰撞事故防范,加快推进巡航救助一体化船艇和海事监管、船舶应急设备库建设;强化渔船和渔港水域安全监管。开展以渔船脱检脱管、船舶不适航、船员不适任为重点的专项整治。

  7.建筑施工安全整治。加强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将安全韧性作为城市体检评估的重要内容。开展城市公共安全专项体检,查找城市公共设施安全隐患和短板。落实建筑物所有权人主体责任,严禁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依法推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履行相应责任。强化政府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监管,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解决城市安全重点难点问题。加强城市安全环境与防灾工程建设,落实城市各项安全要素。加快建设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推动国家、省、市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同步、业务协同。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和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造成安全隐患行为。推动开展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平台建设,实现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的即时录入、动态更新、共建共享、实时监控。指导加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加强城市供水、供热、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境治理等监督工作。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开展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专项治理。推广建筑施工安全治理模板,对所有建筑工地实行网格化管理。

  8.特种设备安全整治。完善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防控体系,实行特种设备安全闭环管理。提升特种设备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应急预案,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行政执法联动。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场所、重点单位和重大设备等“四重”特种设备,加强风险预警与处置能力建设,对事故多发、频发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实施风险预警控制。监督企业建立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培训,强化使用登记、定期检验和持证上岗。强化城市建设领域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深化锅炉监督抽查。全面开展客运架空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安全隐患排查。

  9.旅游安全整治。重点排查整治旅游景区游客疏导及高风险项目安全措施制度落实情况。开展旅游饭店、交通、景区、旅行社、冰雪、温泉、自驾游等旅游企业的风险评估。突出高层建筑、宾馆饭店、农家乐、文物古建筑和博物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加强对游客运载工具、大型游乐设施及水上漂流、索道等带有危险性旅游项目的排查监测和维护管理,加强对司乘人员资质审查。建立旅游安全预警体系,及时发布旅游地区灾害风险信息,推动建立多方参与的协调机制。规范景区、游乐场所人员容量管控措施,严防发生拥挤踩踏等安全事故。

  10.危险废物安全整治。开展危险废物排查,建立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生产、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严厉打击不如实申报危险废物、将危险废物隐瞒为原料或中间产品、偷存偷排偷放、违规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对属性不明固体废物鉴别鉴定率达到100%,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论证率达到100%,实现危险废物管控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建立危险废物监管长效机制。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转移联单制度。利用信息化手段控制危险废物流向,加强对危险废物的动态监管。根据危险废物产生的类别、数量,通过对处置企业合理规划布点或企业自行利用等方式,加快区域危险废物处置能力,消除处置能力瓶颈,严防因处置不及时造成的安全风险。

  11.深化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建设安全生产信用信息化管理体系。切实增强市场主体信用意识,将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持续推进、跟踪落实,不断提升安全生产信用建设水平。充分发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和退出信用审核机制,将信用状况作为行政审批的重要参考。多部门联动将企业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重大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记入信用系统,开展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大力推进安全生产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并做好安全生产信用信息修复工作。加强行业信用自律和社会监督。

  (三)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提升工程。

  1.洪旱灾害防治。强化大中型水库、重点城镇、重点区域等行政、技术、巡查“三个责任人”制度,继续实施责任人公示制度。强化预警监测,建立“叫应”机制;加强防汛抗旱抢险队伍建设,健全完善防汛抗旱物资储备体系,配齐备足物资储备,确保应急状况下随时调用,开展防汛抗旱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强风险隐患点督导检查。支持水旱灾害防抗、信息等技术创新。督促防洪抗旱工程建设,加强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和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山洪灾害治理、城市排涝治理。

  2.地质灾害防治。全面推进地质灾害应急管理隐患排查、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应急处置、调查评估规范化建设。落实基层地质灾害监测责任和防灾责任,将监测、处置和防治责任落实到乡镇(街道)、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严格按照“群测群防员、片区负责人、驻守地质队员、区县技术管理员”四重网格工作要求落实巡查排查、监测预警等工作。实施地质灾害智能化监测预警项目建设,有序实施避险移民搬迁。

  3.森林火灾防治。进一步完善森林火灾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落实乡镇(街道)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属地管理责任。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加大旅游景区、农林结合部的火源管控力度。强化预警监测,建立健全覆盖全市重点林区的森林防火预警和观测瞭望网络。推进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探索建立多元化的森林消防救援队伍;健全完善森林火灾应急物资储备体系,配齐备足物资储备,确保应急状况下随时调用。开展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强重点时段森林火灾督导检查。

  (四)应急指挥与救援能力提升工程。

  1.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启动应急指挥系统指挥中心升级改造工程,完善调度指挥、会商研判、模拟推演、应急保障等设备设施及综合信息平台系统,实现与省应急指挥系统标准一致、平台互通。

  2.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增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按照相关标准,督促消防救援大队建设成为“一专多能”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在相关突发事件发生后,立即开展救援处置工作。

  加强专业应急队伍建设。以规模以上企业为依托,建立符合本企业实际的专业性应急队伍。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强防汛抗旱队伍,气象灾害、地质灾害应急队伍,公用事业保障应急队伍,卫生应急队伍建设。由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对其他专业应急队伍开展技能培训,避免“多队单能”。

  完善志愿者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等基层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作用,建立群防群治队伍体系,加强知识培训。鼓励现有各类志愿者组织在工作范围内充实和加强应急志愿服务内容,为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应急志愿服务提供渠道。发挥专业应急队伍各自优势,把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志愿者纳入应急救援队伍。

  推进专家队伍建设。推进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等方面的专家队伍建设。建立专家库,完善专家服务管理制度,定期组织研判会商和一线调研,充分发挥各领域专家在决策咨询、安全诊断、应急会商等方面的作用,使其成为灾害风险隐患预警和突发事件处置的“智囊团”。

  3.应急物资储备能力建设。根据“分工协作,统一调配,有备无患”的要求,健全应急物资装备基本保有和协议储备相结合的管理机制,以“平时放得下、用时拿得出、急时一定够”的原则,进行应急物资的合理储备。打造应急物资储备与紧急运输集成一体化的应急物资储备与运输物联网。倡导个人、家庭提升应急管理意识,分散储备一定数量的应急物品,使政府、企业与家庭形成一个相互补充的物资储备系统。

  (五)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工程。

  1.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建设。制定全市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应用平台,与省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执法监督目标责任制考核等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实现与省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城市安全、消防救援等各类数据资源互联互通,支撑监督管理、监测预警、指挥救援、决策支持、政务管理等应急管理业务应用。

  2.应急通信网络体系建设。在全省应急通信网络建设框架下,整合应急管理、消防救援、森林消防等队伍现有的通信网络资源,构建上下贯通的基础网络设施。

  3.灾害事故监测预警信息化建设。建设全域覆盖的应急管理感知网络,依托应急通信网络,按照《吉林省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要求,建设自然灾害、生产安全、城市安全和应急处置现场的感知网络。以技防为核心大力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高科技技术及设备在自然灾害综合防治和事故救援中的应用。

  (六)应急管理智力建设工程。

  充分发挥高等院校专业优势,借助吉林省应急管理学院等相关院校力量,突出科教系统对业务部门的智力支持作用,进一步提升全市应急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推动应急管理培训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在传统的报告、讲座等培训手段的基础上,综合运用模拟演练、案例讨论、翻转课堂、视频教学以及桌面推演等方法,加大案例教学和实训力度,提高受训人员参与的积极性和培训实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以主要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应急管理领导体制,认真履行职责。完善配套政策措施,促进主要任务、重点工程有序推进,顺利实施,尽快落地见效。

  (二)加强经费保障。加强财政预算与规划实施的衔接协调,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财政部门对规划实施予以合力保障。加强应急管理财政支出政策的研究;完善政府、企业、社会相结合的应急资金保障机制,发挥财政资金引领带动作用,开辟社会化、市场化渠道,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应急管理工作,扩宽多元化筹资渠道。

  (三)明确任务分工。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规划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应急管理规划或者实施方案,做好与本规划有关内容的衔接协调,落实责任主体,细化工作分工,明确时间节点和阶段目标,统筹做好任务和重点工程安排,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要建立完善重点工程或项目的建设管理办法,以及日常运维保障机制与措施。

  (四)强化评估考核。要坚持将提高应急管理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推进落实,建立督导、考核以及履职尽责、监督问责机制,把应急管理工作纳入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和领导干部考核体系;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围绕重点工作任务统筹研究考核指标,定期开展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加强对规划实施进展情况的跟踪,掌握落实进度,分析解决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确保本规划各项任务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