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梅河口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驻梅有关单位:
《梅河口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梅河口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加强公路违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保护公路桥梁基础设施完好,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全力提升交通运输安全保障水平,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交通运输违法超限超载治理等方面的部署,充分认识治超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增强忧患意识,树牢底线思维,以服务交通运输发展、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目标,完善多部门联动治超工作机制,规范执法流程,强化科技监管,提高执法效能,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肩负起执法为民的职责,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出行提供更加安全高效的服务保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明确职责任务,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督导检查,推动联合执法工作科学规范高效开展。
(二)坚持依法履职、提升服务。要切实推进依法规范履行法定职责,强化协作配合,严格规范检查和处罚行为。要强化执法为民意识,坚持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完善便民服务措施,提升治超执法服务水平。
(三)坚持统筹部署、分类实施。按照路网结构、公路超限检测站点分布等因素,统筹部署执法力量,分类规范和强化普通公路、货运源头等区域联合执法,提高执法效能,节约行政资源。
(四)坚持科技推动、创新管理。走科技治超创新之路,坚持互联网思维和信用治超,加快推广完善技术监测设备,推进相关信息交换和共享,推动建设车辆不停车预检系统、电子抓拍等系统,逐步实现自动识别和精准查纠,减少路面检查频次,从源头环节减少和杜绝不规范执法行为。
三、工作目标
(一)通过公路违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形成震慑,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公路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通过安装“飞机轮”和“液压轴”等干扰、阻挠称重检测、绕行固定超限检测站、恶意闯关等突出问题,重点打击路面严重违法超限超载“百吨王”车辆,健全治超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实现违法超限超载治理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防范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为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创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实现货运市场公平竞争,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二)加强本市货运源头管理,推动落实“一超联惩”措施,有效治理一批货运源头企业,打击一批非法改装点,推动货运源头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源头遏制违法超限超载运输。
(三)进一步发挥固定检测站、超限检测点和流动治超的合力作用,交通、公安交管联合执法要机制化、常态化覆盖本市行政区域。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分析研判,明确工作重点。要认真研究分析本市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特点及运行规律,结合往年超限超载联合治理工作经验,找准当前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以国省公路、城乡结合部为重点路段,以货运集散地、工程建设地等区域为重点区域,有针对性的开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
(二)加强源头管理,消除安全隐患。要建立完善货运源头倒查机制,对路面治超联合执法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一律核实货物装载源头单位,依法追究源头单位及相关人员责任。对违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货运车辆驾驶人、道路运输企业和货运场所经营者进行“一超四罚”,依法实施失信联合惩戒。要加强货运场站监管,通过定期联合抽查、暗访检查、驻点督查等方式,常态化检查砂石、水泥等建筑物料装卸场站出入口称重设备及视频监控运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责令整改。加强汽车维修市场监管,依法查处违法拼装改装等行为。
(三)加强路面管控,严查交通违法。科学调整勤务,采取流动巡逻与固定卡点相结合的方式,错时、延时开展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整治,重点加大国省干线公路沿线矿山、钢铁、水泥、砂石“四类企业”和铁路货场、大型物流园区、大宗货物集散地等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的流动联合执法力度,加大国省干线公路货车交通流量大且未设超限检测站路段、货车交通事故多发路段、长下坡和急转弯等隐患突出路段巡查管控力度。针对货运车辆为逃避检查、处罚采取的躲避、绕行等情况,灵活调整勤务模式,多部门联合组织执法力量,通过定点查控、巡逻查处等整治措施,提高整治效率,全面挤压违法货车生存空间。充分发挥交通、公安部门数据优势和信息化系统支撑作用,加大视频巡查力度,及时发现疑似超限超载车辆,通报路面执法人员,指导执法人员精准拦截查缉、处置,提升打击效果。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守法自觉。发挥各类宣传平台的优势,加强出行安全提醒工作,切实提高运输企业和货车司机交通安全意识。要组织执法人员深入辖区货运企业,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以及现场以案说法的方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使企业负责人和驾驶人充分认识到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性,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在联合执法过程中对违法驾驶人开展针对性交通安全宣传,讲明超限超载、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提醒驾驶人安全驾驶和文明出行。要依托电视台、“双微”等宣传媒介,积极宣传、报道交通、公安部门开展公路违法超限超载专项治理行动的目的、意义和成效,适时曝光一批货车超限超载严重违法行为和典型交通事故案例,教育驾驶人认清货车超限超载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时刻做到“警钟长鸣”,筑牢货运交通安全防线。
五、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提升站位。各执法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当前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形势依然严峻,违法超限超载对道路交通安全、公路桥梁威胁还很大,治理工作还不能松懈。各执法单位要强化使命担当,站在保障道路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开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
(二)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治超工作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了解、掌控本市治超工作形势,补齐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短板,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交通、公安交管部门要召开专项治理行动部署会,明确责任分工,制定详细工作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强化监督,务求实效。各单位要通过各种形式开展督导工作,及时调整工作方向、工作措施,保证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要组织依托12328、12389服务监督电话系统及政府机构网站邮箱等,受理投诉举报,及时查处和纠正违规执法行为。要强化行政复议、申诉渠道,依法受理、及时处理复议申请和申诉,最大限度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要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执法工作责任倒查与追究制度。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领导小组对联合治超执法进行督导,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规范执法,关注舆情。各单位要强化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要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严格按照规定流程和职责分工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落实温情执法、柔性执法。要严肃执法工作纪律,守住廉洁底线,坚决避免发生因简单执法、粗暴执法等引发的舆情事件,同时加强舆情管控,坚决杜绝产生负面舆情,避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附件:梅河口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梅河口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丁相明 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副市长、新区公安局(市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左鹏勇 新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王亚军 新区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吴 伟 新区应急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朱殿波 市公安局副局长、新区公安局警务保障部主任
成 员:白雪松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
于同涛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分别由白雪松和于同涛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