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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5810135887711/2022-00148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年12月12日
标      题: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2022年梅河口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文字号: 梅政办发〔2022〕25号 发布日期: 2022年12月12日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2022年梅河口市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梅政办发〔202225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驻梅有关单位:

为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713 号)、《吉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吉政令第 270 号)规定,现将调整后的2022年梅河口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策承办单位须严格落实广泛听取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同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根据重点任务情况实行动态调整,确需新增或调整的,由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附件:2022年梅河口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212

附件

 2022年梅河口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1

梅河口市“一主六双”高质量

发展战略实施方案

发改

2

梅河口市生态环境保护

“十四五”规划

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