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办局、直属事业单位,驻梅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吉林省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吉政发〔2018〕15号),加快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摸清我市大气污染源排放现状特征,实施大气环境精细化、科学化管理,做好重污染天气环境空气质量应急保障,打赢蓝天保卫战,市政府决定编制梅河口市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清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立足实际、把握重点、突出质控、服务管理”的原则,开展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清单编制工作,进一步摸清全市各类污染源、各类污染物排放情况,建立更新及时、科学、完善的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全面提升大气环境管理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协调,部门负责。此项编制工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经济开发区、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广播电视台、市统计局、市气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农机总站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负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重点突出,统筹兼顾。因时间紧、任务重,编制工作以信息收集为基础,兼顾排放实测,侧重固定源和移动源的调查。同时重视多种来源数据的相互比较和分析,加强质量控制。
(三)统一规范,形成合力。在市政府的统一组织下,各部门要在市生态环境局的指导下,协调好相关领域、相关区域的关系,按照污染源分类体系工作,使用统一、标准化的编制方法、数据规范和质控体系,为建立全国统一的污染源信息数据系统提供保障。
(四)立足长远,定期更新。根据排放源的变化性质,每年定期对污染源排放清单进行补充和修改,建立长效机制,为保持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三、工作时限
2019年7月底前,完成梅河口市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清单编制工作。各部门要在6月15日前提供所需数据资料。(联系人:吴学锋 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科负责人、联系电话:4899915、邮箱:wxfyk@163.com)
四、工作任务
根据《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快推进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工作的函》等文件要求,系统收集整理相关基础数据,开展“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和“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清单”编制工作。
(一)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
1. 范围及基准年。
范围:全市所辖区域。
基准年:2017年。
2. 排放清单编制体系建立。
针对编制方法、数据来源等建立排放清单编制体系。
3. 污染源活动水平调查。
污染源项应包括固定燃烧源、工艺过程源、移动源、溶剂使用源、农业源、扬尘源、生活源、生物质燃烧源、废弃物处理源、天然源等排放源。
采用“自下而上”的方法,设计合理的调查问卷,开展活动水平调查。
4. 污染源排放因子数据库。
建立污染源排放因子数据库,排放因子应包含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挥发性有机物(VOCs)、氨(NH3)、一氧化碳(CO)、黑碳(BC)、有机碳(OC)等污染物。
5. 污染源数据质量控制与处理。
应对活动水平调查和排放因子调查结果进行质量控制和数据处理。
6. 排放清单编制。
编制各类污染源排放清单。
7. 排放清单校验。
利用最新的第三代环境空气质量模型,结合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结果,对排放清单进行校验。
8. 排放清单不确定性分析。
对排放清单结果进行不确定性分析。
(二)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清单。
1. 范围及基准年。
规划范围:全市所辖区域。
基准年:2017年。
2. 应急管控清单编制。
编制工业源(采暖季)、工业源(非采暖季)、移动源、道路扬尘源、施工扬尘源5项应急管控清单。
3. 预警级别。
分黄色、橙色及红色预警3个级别。全市3个预警级别下污染物减排比例原则上分别不低于10%、20%及30%。
五、工作职责
各相关部门按责任分工完成各项调查任务,各乡镇(街)和经济开发区按照属地完成辖区内以下各项调查任务。
经济开发区:提供开发区内工业企业名单。
市生态环境局:提供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数据、环统数据、重点企业监控名单及在线监测数据和工业企业验收报告。
市统计局:提供2015—2017年统计年鉴;氮肥使用、固氮植物(大豆类)信息。
市交通运输局:提供机动车保有统计数据(要详细分类的);不同等级公路、城市道路的长度、面积、空间分布及道路车流量(分铺装道路和未铺装道路),正在建设的道路的堆场信息(位置、面积)。
市农业农村局:提供各种农业源,包括农药使用、各种农作物的种植面积、化肥施用量及畜禽养殖存栏出栏情况、秸秆处置等。
市气象局:提供近10年常规气象统计数据;2017年地面站逐时观测数据。
市自然资源局:提供土地利用现状(gis图)、土壤扬尘信息(裸露土地面积等)。
市商务局:提供加油站、油库和油罐车信息。
市住建局:提供建筑施工工地(房屋施工、市政施工、房屋拆迁施工)面积;集中供暖锅炉(煤场、渣场)、堆场和建筑涂料等信息。
市工信局:提供各类工业炉窑管理清单;主管工业企业名单。
市市场监管局:提供全市企业注册名录,重点是餐饮业名录(详细信息)、工业喷涂和汽修、印刷印染、其他工业行业;其他溶剂使用信息(只填干洗);全市锅炉企业的名单。
市林业局:提供林业企业生产作业等相关信息(企业名录信息、柴油使用量)。
市城管执法局:提供餐饮业(食用油使用量)、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相关信息。
市农机总站:提供农业机械信息、小型通用机械信息、柴油发电机组信息。
市广播电视台:负责宣传报导工作。
铁路部门:提供铁路内燃机使用相关信息。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为顺利完成本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副市长戴存鹤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统一组织实施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清单的编制工作。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安排专人负责,并确定1名联络员,按照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的资料清单,按时保质保量提交资料,协助省级编制部门完成“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和“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清单”编制工作。
(二)经费保障。市财政局根据工作实际,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强化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清单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并及时予以拨付,积极推进本项工作顺利进行。
(三)严格考核。各责任单位要根据管辖范围和责任分工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各单位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底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