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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5810135887711/2018-05327 分  类: 专项规划 ; 通知
发文机关: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8年11月30日
标      题: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健康梅河口2030”规划纲要的通知
发文字号: 梅政办发〔2018〕57号 发布日期: 2018年12月07日

  

  梅政办发〔2018〕57号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健康梅河口2030”规划纲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驻梅各单位:

  《“健康梅河口2030”规划纲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30日

 

  

  “健康梅河口2030”规划纲要

  目 录

  第一章 纲要背景

  第二章 总体战略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战略目标

  第三章 重点领域

  一、普及健康生活

  二、优化健康服务

  三、完善健康保障

  四、建设健康环境

  五、发展健康产业

  第四章 重大工程

  一、全民健康素养促进工程

  二、全民健身推广普及工程

  三、公共卫生服务提升工程

  四、医疗服务质量优化工程

  五、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

  六、重点人群健康关怀工程

  七、健康保障惠民工程

  八、绿色生态吉林建设工程

  九、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程

  十、公共安全综合治理工程

  十一、健康产业升级发展工程

  第五章 重要支撑

  一、加强体制机制支撑

  二、加强健康人力资源支撑

  三、加强健康科技创新支撑

  四、加强健康信息化支撑

  五、加强健康法治支撑

  第六章 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完善筹资机制

  三、细化政策措施

  四、强化宣传引导

  五、做好实施监测

 

  

  为贯彻落实《“健康吉林2030”规划纲要》,深入推进健康梅河口建设,全面提高我市人民健康水平,制定本规划纲要。

  第一章 纲要背景

  梅河口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百姓健康,始终将其作为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民生问题,相继制定了《卫生和健康“十三五”规划》《梅河口市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深入推进健康领域发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和服务能力均位居全省前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生命全周期,疾病防控能力大幅提升。贫困人口精准医疗保障实现全覆盖,重点人群健康得到有效保障。人民健康水平持续提高,全民健身运动呈现快速发展态势。

  但同时也要清醒看到,保障人民健康是一项系统性、艰巨性、长期性工程。从社会发展进程看,由于工业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以及疾病谱、生态环境、生活方式等变化,当前仍面临多重疾病威胁、多种健康因素交织的复杂局面。从行为和生活方式看,群众健康知识知晓率偏低,不良生活习惯、不合理膳食等不健康生活方式比较普遍,由此引发的健康问题日益突出。从服务供给看,健康服务供给水平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健康领域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性有待增强。从我市实际看,当前正是我市经济发展的黄金期,克服深层次困难和矛盾、完善医疗健康管理服务体系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推进健康梅河口建设,需统筹解决好关系健康的重大和长远问题。

  第二章 总体战略

  一、指导思想

  以《“健康吉林2030”规划纲要》为指导,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核心,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为重点,加快转变健康领域发展方式,全方位、全周期维护和保障人民健康,大幅提高健康水平,显著改善健康环境,为梅河口全面发展提供坚实健康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健康优先,协调发展;坚持改革创新,多元发展;坚持统筹兼顾,科学发展;坚持公平公正,均衡发展。

  三、战略目标

  到2020年,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健康素养水平持续提高,健康服务体系完善高效,健康保障体系更加健全,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基本体育健身服务,基本形成内涵丰富、结构合理的健康产业体系,主要健康指标位居全省中上水平。

  到2030年,促进全民健康的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健康领域发展更加协调,健康生活方式得到普及,健康服务质量和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健康产业繁荣发展,基本实现健康公平,主要健康指标与全省同步达到发达县市水平。具体实现:一是健康水平持续提升;二是健康危害有效控制;三是健康服务明显优化;四是健康产业显著壮大;五是健康制度更加完善。

  健康梅河口建设主要指标

  领域        指标        2015年        2020年        2030年

  健康

  水平        人均预期寿命(岁)        77.8        79左右        80左右

  婴儿死亡率(‰)        4.28        4.2        4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5.29        5.2        5

  孕产妇死亡率(1/10万)        16.72        16.5        12

  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

  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        90        92        94

  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平方米)        1.5        1.8        2.3

  健康

  生活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10.1        20        30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万人)        19        21.6        24

  健康

  服务与保障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21.98%        比2015年降低10%        比2015年

  降低30%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3.34        3.75        5.18

  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2.96        4.04        6.15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50.01        28左右        25左右

  健康

  环境        市政府所在地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67.9        >80        持续改善

  辉发河出境断面(双胜断面)水质目标        劣Ⅴ类        Ⅳ类        持续改善

  健康

  产业        医药健康产业总规模(亿元)        ——        70亿        持续提高

  注:2015年人均预期寿命,根据省人口抽样调查和死因监测等数据估算。

  第三章 重点领域

  推进健康梅河口建设,要紧紧围绕“共建共享、全民健康”的战略主题,认真落实“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需求导向,统筹社会、行业和个人三个层面,从生产生活方式、生产生活环境以及医疗卫生服务等健康影响因素入手,着力在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五大领域取得突破。

  一、普及健康生活

  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教育引导人民群众树立正确的健康观,促进全社会重视健康、关注健康、追求健康。坚持预防为主、重心前移,强化全民健康教育,从青少年抓起,加大学校健康教育力度,培养健康理念和卫生习惯。普及健康科学知识,提升全民健康素养,改善膳食结构,减少烟草、酒精和不良生活行为等健康危害,促进心理健康,引导人民群众形成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创新全民健身体制机制,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全民身体素质。

  二、优化健康服务

  从“以疾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不断完善制度、扩展服务、提高质量,让人民群众享有所需要的、有质量的、可负担的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健康服务。加强重大疾病防治,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加强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低收入人群等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发展中医治未病服务,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

  三、完善健康保障

  切实减轻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负担,按照保基本、兜底线、可持续原则,围绕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三个关键环节,建立高效运行的全民医疗保障体系。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复合型支付方式,完善医保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创新医保经办模式,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深化药品、医疗器械流通体制改革,完善基本药物政策,建立规范有序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让人民群众用上质高、价廉的药品。

  四、建设健康环境

  坚持绿色发展、绿色惠民,发挥梅河口生态资源优势,推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推进健康梅河口和健康村镇建设。实行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风险评估制度,重点抓好污染防治。强化食品药品监管,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强化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五、发展健康产业

  推动健康事业与健康产业发展,着力扩大健康产品供给,推动健康产业转型升级。支持非公立医疗机构向高水平、规模化方向发展,加快“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突出培育发展健康养老、健康旅游、智慧健康、健身休闲运动、健康食品“五大产业”。充分发挥医药科技、文化旅游、大宗特色农产品等资源优势,加快发展特色优势健康产业,推动健康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园区化,培育健康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第四章 重大工程

  一、全民健康素养促进工程

  (一)加强健康教育。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加强家庭和高危个体健康生活方式强化指导和干预,开展“三减三健”(即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等专项行动,2020年覆盖全市85%乡镇,2030年实现全覆盖。开发推广促进健康生活适宜技术和用品。建立健全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体系,普及健康科学知识。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发展健康文化,培育良好生活习惯。2020年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0%,2030年达到30%。加大健康科学知识宣传力度,大力开展健康知识和技能宣传。充分发挥媒体作用,积极利用新媒体开展健康教育。(市委宣传部、市卫生计生局、市文广新局、市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加大学校健康教育力度。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作为义务教育阶段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培养培训健康教育师资,将健康教育纳入体育教师职前教育和职后培训内容。(市教育局负责)

  (二)塑造健康行为。引导合理膳食。全面普及膳食营养和健康知识,推广《中国居民膳食指南》,推进健康饮食文化建设。加强居民营养监测工作,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实施营养干预,逐步解决居民营养不足与过剩并存问题。建立临床营养工作体系,实施临床营养干预。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等营养健康工作的指导。开展示范健康食堂和健康餐厅建设。到2030年,营养缺乏疾病发生率显著下降,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降低20%,超重、肥胖人口增长速度明显放缓。(市卫生计生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民政局等部门配合)

  开展控烟限酒。深入开展控烟宣传教育。全面推进公共场所禁烟工作,积极推进无烟环境建设,强化公共场所控烟监督执法,逐步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领导干部要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把党政机关建成无烟机关。强化戒烟服务。到2030年,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降低到20%。加强限酒健康教育和有害使用酒精监测,控制酒精过度使用。(市卫生计生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政府办、市税务局等部门配合)

  减少不安全性行为和毒品危害。强化社会综合治理,以青少年、育龄妇女、流动人群及性传播风险高危行为人群为重点,开展宣传教育和干预,减少意外妊娠和性相关疾病传播。大力普及有关毒品危害、应对措施和治疗途径等相关知识。加强戒毒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对成瘾者进行干预,防止复吸,最大限度减少毒品社会危害。(市卫生计生局、市公安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妇联、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配合)

  (三)促进心理健康。加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加大全民信息健康科普宣传力度,提升信息健康素养。加强对抑郁症、焦虑症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的干预,加大对儿童青少年、老人等重点人群和特殊职业人群心理问题早期发现和及时干预力度。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登记和救治救助管理。提高突发事件心理危机的干预能力和水平。到2020年,健全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精神卫生预防、治疗、康复服务体系,基本满足人民群众服务需求。到2030年,常见精神障碍防治和心理行为问题识别干预水平显著提高,重点人群心理健康问题得到关注和及时疏导。(市卫生计生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残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老龄办等部门配合)

  二、全民健身推广普及工程

  (一)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加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力度,将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城市规划,建设一批中小型、多样化、便民利民的新型场地设施,大力推进体育生活化社区(行政村)建设,打造城市社区10分钟健身圈。到2030年,建成并逐步完善县乡村三级公共体育设施网络,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不低于2.3平方米,人均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室外用地面积0.30—0.65平方米,人均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室内体育运动建筑面积0.10—0.26平方米。(市文广新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卫生计生局、市总工会等部门配合)

  (二)加强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建设。扶持和引导基层体育社会组织发展,鼓励依托社区建立各级各类体育社会组织和草根体育组织。引导群众自发组织小型赛事、开展科学健身指导活动,建设集体育健身、健康文化宣传、科学健身指导、体质健康监测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基层健康促进服务中心。按照《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和《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要求,采取政府补贴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有效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市文广新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卫生计生局、市总工会等部门配合)

  (三)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制定并落实全民健身实施计划,以“健康生活·悦动梅河”和“玩冰踏雪·健康梅河口”系列活动为主线,广泛开展具有东北特色的全民健身活动。充分发挥体育社会组织作用,鼓励和支持体育社会组织承办全民健身活动和赛事,提高群众对体育的关注度和参与率,力争到2030年,使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24万人。(市文广新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等部门配合)

  (四)加强体医融合和非医疗健康干预。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施行办法》,加强体医结合和非医疗健康干预。完善体质监测站(点)功能,定期公示体质监测报告。加快推进“互联网+全民健身”科技服务平台和科学健身指导服务站点建设,提高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市文广新局牵头,市人社局、市卫生计生局、市科技局、市总工会等部门配合)

  (五)促进重点人群体育活动。制定实施青少年、妇女、老年人、职业群体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体质健康干预计划,实现青少年熟练掌握2项(冬、夏各1项)以上的体育运动技能,保证学生每天在校参加体育锻炼1小时以上。把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纳入工作考核体系。到2030年,学校体育场地设施与器材配置达标率达到100%,青少年学生每周参与体育活动达到中等强度3次以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秀率25%以上。定期开展适合老年人的体育健身活动,为老年人健身提供科学指导。加大对全民健身助残工程的支持力度,推动残疾人康复体育和健身体育广泛开展。开展职工、农民、妇女、幼儿体育活动,推动将外来务工人员公共体育服务纳入属地供给体系。加大对社会矫正人员等特殊人群的全民健身服务供给,使其享受更多社会关爱。(市文广新局、市教育局牵头,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妇联、市老龄办、市残联等部门配合)

  三、公共卫生服务提升工程

  (一)加强重大疾病防治。实施慢性病综合防控战略,完善政府主导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协调机制,强化慢性病筛查和早期发现,推动癌症、脑卒中、冠心病等慢性病的机会性筛查。将口腔健康检查纳入常规体检内容,将肺功能和骨密度检测项目纳入40岁以上人群常规体检内容。加强学生近视、肥胖等常见病防治。到2020年,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下降10%;到2030年,实现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慢性病健康管理,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下降30%,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提高15%。12岁儿童患龋率控制在25%以内。(市卫生计生局牵头,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等部门配合)

  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控和监测预警。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探索建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保险机制。加强艾滋病检测、抗病毒治疗和随访管理,全面落实临床用血核酸检测和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疫情保持在低流行水平。建立结核病防治综合服务模式,加强耐多药肺结核筛查和监测,规范肺结核诊疗管理,全市肺结核疫情持续下降。有效应对流感、手足口病、麻疹等重点传染病疫情。加强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治,积极防范输入性突发急性传染病,加强鼠疫等传统烈性传染病的防控,加强主要人畜共患病防控,强化动物源性传染病的源头治理。(市卫生计生局牵头,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局等部门配合)

  (二)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继续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促进城乡居民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提供防治结合的健康管理服务。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和评价机制,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提高居民参与服务的主动性。建立健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中医医疗机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指导责任,发挥其在项目绩效考核、人员培训、人群监测、效果评价等方面的优势和作用。做好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工作。(市卫生计生局牵头,市财政局配合)

  (三)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完善人口发展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引导群众负责任、有计划、按政策生育。合理规划配置儿童照料、学前和中小学教育、社会保障等资源,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妇女儿童医院、普惠性托儿所和幼儿园等服务机构,降低家庭生育养育成本。完善国家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政策,加强再生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保障力度。全面推行知情选择,普及避孕节育、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知识。完善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制度。建立健全出生人口监测工作机制,继续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到2030年,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实现自然平衡。(市卫生计生局牵头,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妇联等部门配合)

  四、医疗服务质量优化工程

  (一)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面建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运行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现基本医疗卫生资源按常住人口和服务半径合理布局,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打造吉林省东南部区域医疗中心及建设5—8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加强康复、老年病、长期护理、慢性病管理、临终关怀等接续性医疗机构建设。到2030年,15分钟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圈基本形成,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5.18人,注册护士数达到6.15人。(市卫生计生局牵头,市发改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委编办等部门配合)

  (二)创新医疗卫生服务供给模式。建立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综合和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重大疾病防控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整体融合发展,实现医防结合。完善政府主导的多层次医疗联合体等分工协作模式。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行以全科医生为核心,包括社区护士和预防保健人员在内的团队服务模式。加强全科医生培养及队伍建设。全面建立成熟完善的分级诊疗制度,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的合理就医秩序,健全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到2020年,三级公立医院基本取消普通门诊,加快胸痛、卒中、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创伤救治中心、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五大中心”建设,重点开展急危重症、疑难病症诊疗。(市卫生计生局负责)

  (三)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健全覆盖主要专业的市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全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到2020年,实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部开展临床路径工作。推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临床用血安全。通过医联体建设,达到医联体内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持续开展“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加大“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伤害医务人员的暴力犯罪行为,保护医务人员安全。(市卫生计生局牵头,市公安局配合)

  五、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

  (一)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实施中医临床优势培育工程,强化中医药防治优势病种研究,加强中西医结合,提高重大疑难病、急危重症临床疗效。发展中医特色康复服务,健全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保健服务体系,推广适宜技术。到2030年,中医药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在重大疾病治疗中的协同作用、在疾病康复中的核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市卫生计生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发改局、市科技局等部门配合)

  (二)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治未病服务。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探索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险为一体的中医健康保障模式。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规范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加快养生保健服务发展。加强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运用,实现中医药健康养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立足长白山中药材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加快中医药健康产品开发,形成具有地域特色的中医药健康产品品牌。(市卫生计生局牵头,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等部门配合)

  (三)推进中医药继承创新。实施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挖掘整理中医药特色诊疗经验和技术。融合现代科技成果,加强对各种常见病、多发病和疑难病症等研究。建立中药材种苗繁育基地,提供中药材市场动态监测信息,促进中药材种植、养殖业绿色发展。发展中药材产业(种植养殖及初加工),成为医药健康支柱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卫生计生局牵头,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文广新局、市农业局等部门配合)

  六、重点人群健康关怀工程

  (一)提高妇幼健康水平。实施母婴安全计划,倡导优生优育,向孕产妇免费提供生育全过程的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加大儿童重点疾病防治力度。提高妇女常见病筛查率和早诊早治率。实施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服务保障工程,提升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市卫生计生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发改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妇联、市残联等部门配合)

  (二)促进健康老龄化。推进医养结合服务项目建设,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促进医疗服务和健康养老深度融合,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同居家、社区、机构养老紧密结合。到2020年,90%以上的养老机构能够提供医疗卫生服务。50%的城市社区和有条件的村屯要设立适合老年人的康复场所。到2030年,全市医护型养老床位达到机构养老床位总数的40%,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安宁疗护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推进中医药与养老融合发展,充分发挥中医药“治未病”和养生保健优势。(市民政局、市卫生计生局、市人社局、市老龄办分别负责)

  (三)维护残疾人健康。贯彻实施《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6号),增强全社会残疾预防意识,开展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残疾预防,有效控制残疾的发生和发展。加大符合条件的低收入重度残疾人医疗救助力度,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对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给予补贴。进一步完善康复服务体系,加强残疾人康复和托养设施建设,建立医疗机构与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双向转诊机制,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等签约服务。到2020年,依托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康复科建成1所以上(含1所)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全部建立残疾人康复站,在村卫生室根据实际需要建立残疾人康复室。加强对致残疾病的防控及其他致残因素的防控。继续开展防盲治盲和防聋治聋工作。(市残联、市卫生计生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分别负责)

  (四)促进贫困人口健康。实施健康扶贫工程,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高贫困人口的医疗保障救助水平,贫困人口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门诊统筹覆盖所有乡镇,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建立贫困人口健康卡。通过“大病集中救治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把健康扶贫落实到人、精准到病,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核准率100%,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达到100%,新农合参保率100%,三个一批救治率100%。结合医联体模式建立和完善三级医院一对一帮扶机制,推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口帮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高县、乡两级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积极促进远程医疗服务向乡镇延伸。(市卫生计生局牵头,市脱贫办、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等部门配合)

  七、健康保障惠民工程

  (一)健全医疗保障体系。健全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以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社会慈善救助和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各层次医疗保障之间功能互补、关系协调、管理高效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加强各项制度的有效衔接,建立“一站式”结算机制,提高医疗保障服务水平。健全基本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待遇水平调整机制,实现基金中长期精算平衡,逐步缩小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与实际支付比例间的差距。完善医保缴费参保政策,均衡单位和个人缴费负担,合理确定政府和个人分担比例。改进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开展门诊统筹。进一步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机制,全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完善生育保险制度,实现与基本医疗保险的合并实施。到2030年,全民医保体系成熟定型。(市人社局、市卫生计生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分别负责)

  严格落实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全面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的协商谈判与风险分担机制,全面推行付费总额控制下的按病种、按人头、按床日、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等相结合的多种付费方式。到2030年全民医保管理服务体系完善高效,住院全面实现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门诊医疗服务实现按人头付费,引入按服务绩效付费,引导医疗机构主动保质保量、控制成本、节约费用、提高效率。建立基本医保制度间转移接续制度,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全面实现医保智能监控,将医保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延伸到医务人员。逐步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医保经办。加强医疗保险基础标准建设和应用。探索制定与价格改革相适应的药品和医疗服务医保支付标准。(市卫生计生局、市人社局分别负责)

  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在全市范围推进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工作。促进商业保险公司与医疗、体检、护理等机构的合作,发展健康管理组织等新型组织形式。到2030年,现代商业健康保险服务业进一步发展,商业健康保险赔付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显著提高。(市税务局、各保险公司分别负责)

  (二)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发展医药电子商务,丰富药品流通渠道和发展模式。推广应用现代物流管理与技术,加快推进中药材现代流通网络与追溯体系建设。落实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采购主体地位,鼓励联合采购。强化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和预警,建立常态短缺药品储备制度和应急供应机制。建设遍及城乡的现代医药流通网络,提高基层药品供应保障能力。(市卫生计生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局牵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

  认真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特殊人群基本用药保障。完善现有免费治疗药品政策,增加艾滋病防治等特殊药物免费供给。保障儿童用药。完善罕见病用药保障政策,健全药品储备制度。合理调整基层药品配备使用范围,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上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建立以基本药物为重点的临床综合评价体系。建立药品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公开制度。(市卫生计生局牵头,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局等部门配合)

  八、绿色生态吉林建设工程

  (一)加快生态建设和修复。推进全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加强重点生态区域保护和管理。到2030年,基本建成生态环境优美、生态经济发达、生态家园舒适、生态文化繁荣的宜居宜业宜游生态强市。(市发改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分别负责)

  (二)加强影响健康的环境问题治理。深入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完善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的区域联合预警机制。加强噪声污染防控。到2020年,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80%,辉发河出境断面(双胜断面)水质达Ⅳ类水质。(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卫生计生局分别负责)

  全面实施工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推动企业开展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加快淘汰高污染、高环境风险的工艺、设备与产品。开展工业集聚区污染专项治理。以火电、化工、医药、建材等行业为重点,推进行业达标排放改造。(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局、市工信局等部门配合)

  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开展重点区域、流域、行业环境与健康调查,建立覆盖污染源监测、环境质量监测、人群暴露监测和健康效应监测的环境与健康综合监测网络及风险评估体系。实施环境与健康风险管理,建立环境健康风险沟通机制。推进城市空气质量监测和信息发布。(市环保局、市卫生计生局分别负责)

  (三)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持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抓好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治理城乡环境卫生问题。加快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大力推广清洁能源。实施病媒生物综合预防控制策略。持续巩固国家卫生城镇创建成果。到2030年,基本完成全市农村户厕无害化建设改造,把农村建设成为人居环境干净整洁、适合居民生活养老的美丽家园。(市爱卫办牵头,市发改局、市卫生计生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环保局等部门配合)

  建设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到2030年,力争创建全国健康城和健康村镇,形成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家庭建设广泛开展的良好局面。(市爱卫办牵头,市发改局、市教育局、市卫生计生局、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配合)

  九、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程

  (一)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全面实施《吉林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总体规划(2016—2025年)》,加快推进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健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监管体系和监督检测体系。(市农业局牵头,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配合)

  (二)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健全从源头到消费全过程的监管。实施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工程,扎实推进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开展食品阳光生产行动和阳光厨房升级改造工程。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到2030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食源性疾病报告网络实现全覆盖。加强互联网食品经营管理,建立企业主体、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的食品安全监管协作机制和保障体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工信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卫生计生局、市公安局等部门配合)

  (三)强化药品安全监管。全面加强药品监管,突出强化疫苗全程监管,推进药品追溯体系建设,形成全品种、全过程完整追溯与监管链条。加强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局等部门配合)

  十、公共安全综合治理工程

  (一)强化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加强安全生产,明确安全生产建设标准,加快构建风险等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两条防线,切实降低重特大事故发生频次和危害后果。强化行业自律和监督管理职责,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推进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引导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领域用人单位工艺改造和转型升级,强化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强化职业病防治监管,健全有针对性的健康干预措施。完善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建立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治理“黑名单”制度。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资金扶持制度。(市安监局、市卫生计生局分别负责,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总工会等部门配合)

  (二)促进道路交通安全。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划和建设,组织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治理公路安全隐患。严格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提升企业安全自律意识,落实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运行监管能力和安全生产基础支撑。到2030年,力争实现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下降30%。(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分别负责)

  (三)预防和减少伤害。建立伤害综合监测体系,开发重点伤害干预技术指南和标准。强化重点领域质量安全监管。强化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落实质量缺陷产品信息采集及应急处置制度,减少消费品安全伤害。加强儿童和老年人伤害预防和干预,减少儿童交通伤害、溺水和老年人意外跌落,提高儿童玩具和用品安全标准。预防和减少自杀、意外中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生计生局、市公安局分别负责)

  (四)提高突发事件应急能力。建立健全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责任机制,加强乡镇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到2030年,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提高防灾减灾和应急能力。完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体系和紧急医学救援体系,提升突发事件处置、紧急医学救援能力。到2030年,建立起覆盖全市、较为完善的紧急医学救援网络,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和紧急医学救援能力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市卫生计生局、市公安局牵头,市财政局、市住建局等部门配合)

  (五)健全口岸公共卫生体系。建立口岸传染病预防控制体系、核生化有害因子防控体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机制。提高动植物疫情疫病防控能力,加强进境动植物检疫风险评估准入管理,建立联防联控及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有效防控国际动植物疫情疫病及有害生物跨境传播。加强国际旅行健康指导服务,保障出入境人员健康安全。(市公安局牵头,市卫生计生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等部门配合)

  十一、健康产业升级发展工程

  (一)优化多元办医格局。支持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引入社会资本建设一批有规模、有质量、有技术、有品牌的非公立医疗机构。简化医师多点执业办理流程,鼓励医师到非公立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多点执业。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支持保险业投资、设立医疗机构,鼓励发展专业性医院管理集团。加强对非公立医疗机构的市场监管,规范非公立医疗机构诊疗行为,提高非公立医疗机构综合竞争力。(市卫生计生局负责,市发改局配合)

  (二)发展健康服务新业态。促进健康与养老融合,建立完善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6〕52号)和《梅河口市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梅办发〔2016〕20号),建立健全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签约服务机制,建设兼具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质、能力的医养结合机构。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加强农村健康养老服务。(市卫生计生局、市民政局、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分别负责)

  促进健康与旅游融合,大力发展以医药健康和养生体验为主题,融中医观光、疗养康复、特色医疗、美容保健、会展节庆、中药材科考与旅游于一体的健康旅游,开发具有地域特色的健康旅游产品。(市文广新局、市发改局、市卫生计生局分别负责)

  促进健康与互联网融合,鼓励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健康体检、咨询等服务,促进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与健康服务深度融合。规范发展母婴照料服务。(市工信局、市卫生计生局、市发改局分别负责)

  促进健康与健身休闲融合,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15〕50号)要求,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健身休闲设施规划、建设、运营,进一步健全政府购买体育服务的机制体制,鼓励并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和运营体育休闲场所和设施。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体育健身俱乐部,丰富业余体育赛事。利用我市冰雪资源优势,发展适合我市自然条件的冰雪休闲体育项目,吸引更多国内外冰雪爱好者冬季来我市运动休闲,为我市发展体育产业注入新的动力。(市文广新局牵头,市发改局配合)

  促进健康与食品融合,依托长白山资源和吉林特色农产品,发展绿色食品、休闲食品、保健食品、有机食品等各类健康产品。推动农产品、食品精深加工。推进保健食品产业发展壮大,加快特殊膳食、营养配餐药膳等特色功能食品产业的培育与发展。实施“放心肉”和“健康米”工程,率先建立食品安全监测可追溯体系,高起点建设重要的绿色有机食品基地。(市农业局、市科技局、市卫生计生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负责)

  支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整合资源,建立医学检验中心、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病理诊断中心、消毒供应中心实现资源共享。支持社会资金投资建立专业的医学检验中心、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病理诊断中心和血液透析中心等。支持发展第三方医疗服务评价、健康管理服务评价,以及健康市场调查和咨询服务。鼓励社会力量提供食品药品检测服务。完善科技中介体系,大力发展专业化、市场化医药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市工信局、市卫生计生局、市发改局分别负责)

  (三)促进医药产业发展。加强医药技术创新,完善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推动医药创新和转型升级。做强中药产业,发展现代中药,壮大产业规模。做优生物制药产业,坚持创新与仿制相结合,推动疫苗、重组蛋白药物的技术提升与产能扩大。做大化学药产业,加强专利到期药物的首仿和抢仿、非专利药物的仿制开发与产业化。发展保健食品与生物健康材料(辅料)产业,培育医药健康产业新板块。(市科技局牵头,市卫生计生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信局等部门配合)

  发展医药园区,组建产业联盟或联合体,构建创新驱动、绿色低碳、分工协作、智能高效的先进制造体系,提高产品集中度和生产集约化水平。推进医药流通行业转型升级,形成一批大型药品流通企业。大力发展生物制药、化药、现代中药、原料药和高性能医疗器械,鼓励四环药业、步长药业、万通药业、金宝药业等龙头企业大集团化发展,培育百亿、五十亿级企业梯队结构,形成一批在国内外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大企业集团和知名品牌。到2030年,医药产业总量较“十二五”末翻两番,继续保持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态势,将梅河口市打造成医药强市。(市工信局牵头,市科技局、市发改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生计生局等部门配合)

  第五章 重要支撑

  一、加强体制机制支撑

  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维护公共医疗卫生公益性质,在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等制度建设上取得突破。加强医疗联合体、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以医疗联合体、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抓手,综合运用医保支付、价格调控、便民惠民措施,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建立现代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开展“放管服”改革,建立“政府监管、第三方参与、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综合监管制度。清晰划分医药卫生管理事权,实施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市医改办牵头,市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进一步推进健康相关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继续深化药品、医疗机构等审批改革,规范医疗机构设置审批行为。推进健康相关部门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加强卫生计生、体育、食品药品等健康领域事中和事后监管体系建设,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市卫生计生局牵头,市委编办、市发改局、市财政局配合)

  二、加强健康人力资源支撑

  加强健康人才培养培训,建立完善医学人才培养供需平衡机制。落实医学教育制度改革任务,加快建成适应行业特点的医学人才培养培训体系。以全科医生为重点,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住院医师与专科医师培养培训制度,建立公共卫生与临床医学复合型高层次人才培养机制。强化面向全员的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加强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培训。调整优化适应健康服务产业发展的医学教育专业结构,加大养老护理员、康复治疗师、心理咨询师等健康人才培养培训力度,推进以新技术为支撑的健康教育培训云平台建设。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到2030年,实现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2.3名。(市人社局、市卫生计生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市财政局等部门负责)

  创新人才使用评价激励机制。落实医疗卫生机构用人自主权,全面推行聘用制,形成能进能出的灵活用人机制。创新医务人员使用、流动与服务提供模式,积极探索医师自由执业、医师个体与医疗机构签约服务或组建医生集团。创新人才评价机制。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市人社局牵头,市卫生计生局等部门配合)

  三、加强健康科技创新支撑

  大力加强医学实验室、科技创新和临床研究能力建设。加强资源整合和数据交汇,推进医疗健康领域科研大数据的挖掘和应用。加强适宜技术推广和医药成果转化建设。加强中医药临床研究。(市科技局牵头,市卫生计生局、市工信局等部门配合)

  推进医学科技进步。争取慢性病防控、人口老龄化应对等重大项目的国家、省试点任务。以提升全民健康水平为目标,推进临床医学研究和疾病协同研究,推动医学科技进步。力争到2030年,形成医养康护一体化、连续性的健康保障科技创新体系,为提高医疗服务供给质量、加快健康产业发展、助推医改和健康梅河口建设提供坚实的科技支撑。(市科技局牵头,市卫生计生局等部门配合)

  四、加强健康信息化支撑

  完善人口健康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建成统一权威、互联互通的人口健康信息平台,规范和推动“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持续推进覆盖全生命周期的预防、治疗、康复和自主健康管理一体化的国民健康信息服务。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全市的人口健康信息应用与服务体系。到2030年,实现省、市、县三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互通共享,满足个性化服务和精准化医疗的需求。(市卫生计生局牵头,市发改局、市工信局等部门配合)

  加强医疗健康大数据应用体系建设,推进基于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的医疗健康大数据开放共享、深度挖掘和广泛应用。全面深化健康医疗大数据在行业治理、临床和科研、公共卫生、教育培训等领域的应用,培育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新业态。加强健康医疗数据安全保障和患者隐私保护。加强互联网健康服务监管。(市卫生计生局牵头,市发改局、市工信局等部门配合)

  五、加强健康法治支撑

  强化政府在医疗卫生、食品、药品、环境、体育等健康领域的监管职责,建立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管理体制。加强健康领域监督执法体系和能力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加强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市卫生计生局牵头,市委编办、市政府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部门配合)

  第六章 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党委政府领导、部门齐抓共管、分工协作配合的工作格局。完善健康梅河口建设推进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健康梅河口建设全局性工作,审议重大项目、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安排。

  各部门、各乡镇要将健康梅河口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将主要健康指标纳入考核指标,完善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做好相关任务的实施落实。

  二、完善筹资机制

  健全政府健康领域投入机制,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健康领域投入力度,履行政府保障基本健康服务需求的责任。建立结果导向的健康投入机制,开展健康投入绩效监测和评价。充分调动社会团体、企业等积极性,形成多元化筹资格局。鼓励金融等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完善扶持措施。大力发展慈善事业,鼓励社会和个人捐赠与互助。

  三、细化政策措施

  各部门要围绕本规划纲要提出的战略目标、主要任务、重大措施等,制定本部门推进健康梅河口建设的具体政策意见,分阶段、分步骤地做好组织实施,形成齐抓共建的工作格局。

  四、强化宣传引导

  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维护促进人民健康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方针政策,深入宣传健康梅河口建设的重大意义、总体战略、目标任务、重大举措。加强正面宣传和典型引导,让“大健康”理念深入人心,增强社会对健康中国、健康吉林、健康梅河口建设的普遍认知,形成人人关心、人人支持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做好实施监测

  依据本规划纲要,制定实施五年专项规划等政策文件,对各项政策和措施进行细化完善,明确各阶段所要实施的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和重大政策。建立健全监测评价机制,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对实施效果进行年度评估,并根据监测评估情况及时调度督导,适时对目标任务、工作措施进行调整和优化。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开发区

  办公室,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电科 2018年11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