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级 平急 梅政办明电〔2018〕26号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检委
办公室,开发区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梅河口市落实“今冬明春”
期间水污染控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驻梅有关单位:
现将《梅河口市落实“今冬明春”期间水污染控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18年9月30日
梅河口市落实“今冬明春”期间
水污染控制工作方案
为落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今冬明春”期间水污染控制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特殊时段水污染防治工作,确保“今冬明春”辉发河水质不变差、不恶化,辉发河出境断面水质保持稳定不出现大的波动,结合2018年梅河口市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及辉发河流域水体达标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省政府与我市签订的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要求,辉发河双胜断面2018年水质达标目标为Ⅳ类水质,达标后力争水质类别不下降。
二、工作任务
(一)保证梅河口市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运行,加快提标扩建工程建设。市环保局、市城管执法局要按照省环境保护厅、省住建厅、省经合局联合下发的《全省城镇生活和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吉环发〔2018〕22号)要求,对梅河口市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厂区环境综合管理情况,日常运行管理是否规范,基础设施建设是否满足运行要求。检查污水处理厂中控系统,确定中控室是否符合建设要求,主要污染物指标、工艺参数等是否接入中控室;工艺电流、溶解氧含量、污泥回流量等参数是否按规定时限要求留存,生成曲线是否符合逻辑;标准化总排口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实测出水水质主要指标是否达标;自动监控设施是否正常使用,联网运行是否正常、稳定,是否开展日常维护。检查设施运行是否正常及污水处理台账是否完备。市环保局要加强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监管和监测,确保污水处理厂的稳定达标运行。提高污水处理厂检查和监督性监测频次,及时了解出水水质变化情况,一旦出现水质超标,倒查原因,迅速反馈到责任单位,以便及时整改;市城管执法局要加强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提标扩建项目在2018年底前完工并调试运行。
(二)加强高耗水、高排放企业改造。由市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局、市环保局配合梳理我市造纸、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等重点行业高耗水、高排放企业,敦促企业进行改造,通过工艺优化、设备升级,实现节能、降耗、减排目标。
(三)提高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对畜禽养殖污染进行治理。市环保局要定期不定期巡视禁养区,确保已搬迁拆除的养殖户不出现死灰复燃,坚决杜绝禁养区内新建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市农业局根据《吉林省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吉政办发〔2017〕85号)要求,做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的指导与服务工作,联合市环保局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设施设备配套工作,确保年底前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70%以上,有条件的中小型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做到应建尽建,按时完成年度工作目标。
(四)依托“河长制”开展河道综合整治。重点清理河道沿岸垃圾,河道周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农作物秸秆、病死畜禽、畜禽粪便的区域,开展河道水土保持及生态修复治理。各级河长要严格履行职责,坚决杜绝沿河倾倒垃圾,坚决杜绝损毁河岸植被。
(五)推进山城镇、海龙镇和红梅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市城管执法局及涉事乡镇要积极谋划建制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各责任部门要落实好梅河口市2018年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相关要求,加快建制镇污水处理厂可研、环评、选址、社会融资等前期工作。尽快建设并形成处理能力,尽早降低辉发河生活污水负荷,以期改善辉发河水质。
三、工作要求
(一)着力落实。辉发河水质改善是一项由市政府主导、各部门协同的系统工作,需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各部门、各乡镇(街)要结合本方案部署,紧盯双胜断面劣五类水质情况,依据职责积极主动推进相关工作,不等不靠,坚决杜绝以文件落实文件,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从严控制水污染物排放强度,降低污染负荷。
(二)严格考核。市政府将对这项工作进行考核,实施月调度、季通报、重点督办等工作措施。对于工作任务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将依据相关规定,启动问责程序。
(三)加强宣传。市委宣传部、市广播电视台要利用网络、微信等等公众信息平台,积极宣传“今冬明春”辉发河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构建全民参与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