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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5810135887711/2018-05366 分  类: 电子政务 ; 通知
发文机关: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8年09月06日
标      题: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河口市推进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梅政办发〔2018〕41号 发布日期: 2018年09月13日

  

  梅政办发〔2018〕41号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河口市推进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驻梅有关单位:

  《梅河口市推进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6日

 

  

  梅河口市推进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方案

  为了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工作,优化电子商务产业环境,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电子商务工作的有关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电商梅河口”建设为契机,坚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向,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按照“资源整合、体系健全、功能完善、服务规范”的工作思路,积极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推广电子商务应用,着力营造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环境,促进我市电子商务产业可持续繁荣发展。

  二、工作目标和原则

  (一)工作目标。

  全市电子商务发展环境、信息基础和支撑体系建设进一步发展,电子商务应用水平大幅提高,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形成良好的电子商务创新和发展生态环境。到2021年,培育省级示范电子商务企业3—4家;省级示范电子商务平台1—3家;省级示范电子商务产业基地1—2家;全市电子商务网络零售额突破5亿元。全市80%规模以上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应用或生产流程互联网改造,建设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社区电子商务服务站,培育电子商务村(淘宝村)、电子商务镇(淘宝镇)。推进全市电商产业园、电商公共服务平台、电商主体培育、电商人才培养等建设,增强我市特色产品、农产品上行能力,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

  (二)工作原则。

  1. 市场主导、政府推动。坚持以市场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运用市场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制定本地区电子商务发展政策,综合运用政策、服务、资金等手段完善、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

  2. 重点扶持、平衡促进。全面拓展电子商务应用,重点发展零售、跨境贸易、农产品和生活服务领域电子商务,促进我市电子商务在区域和行业领域的均衡发展。

  3. 典型示范、引导发展。以电子商务基地建设为依托、传统优势企业为主体,建立电子商务试点示范体系,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导行业发展方向。

  三、工作措施

  (一)完善电子商务支撑体系。

  1. 完善信息网络。加快信息网络建设步伐,2019年底前实现宽带网络村村通;商场、公园、体育中心等人流较为密集的公共场所实现免费WIFI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工信局、中国移动梅河口分公司、中国联通梅河口分公司、中国电信梅河口分公司)

  2. 建设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对区域内电子商务主体提供技能培训、孵化支撑、营销推广等公益为主的公共服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乡镇〈街〉)

  3. 建设电子商务线上公共服务平台。通过平台建设,整合各类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培训机构等组织并提供在线服务,为市内企业与服务提供方提供对接服务,为市内各平台、企业提供流量入口。(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4. 建设电子商务产业基地。建设电子商务集聚园区,集聚主体、集约资源、集成服务。重点支持建设跨境电子商务园区(创业中心),入驻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或个体户。(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市商务局、各乡镇〈街〉)

  5. 完善仓储物流配送体系。通过建设标准库房、利用闲置厂房等建设公共仓储配送中心,建设科学合理的仓储配送体系,为广大中小网商提供专业化、集约化、智能化、便利化的仓储配送服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中国邮政梅河口市分公司)

  支持建设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提供代买代卖、物流配送等服务,实现“工业品下乡”与“农产品进城”,解决物流“最后一公里”难题。推进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实现快递服务网络向农村延伸。(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中国邮政梅河口市分公司、各乡镇〈街〉)

  6. 推动银企深入合作。引导商业银行、互联网金融机构等与本地电子商务企业合作,开展动产质押、应收账款质押等创新金融服务,推动电子商务企业信用信息公开,金融机构可据此对电商授信及放贷。(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梅河口支行、市各商业银行、市商务局)

  7. 培育电子商务技术服务企业。整合软件供应和系统集成等基础业务,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成熟运营模式的专业化电子商务技术服务企业,为中小电子商务企业提供信息处理、数据托管、应用系统和软件运营等外包服务。(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8. 建设市级电子商务大数据中心。通过大数据中心汇总全市电商发展数据,提供数据处理分析、数据运营、信息服务等大数据公共服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局)

  9. 鼓励建设市级农产品电商化研发中心。破解农产品在电商化生产流通中产品保险、产品包装、流通半径等问题,研发适合网络销售的产品、包装、物流运输。(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商务局)

  10. 鼓励建设一站式检验检测中心。建设一个检测功能齐备、检测设备先进、检测指标科学、检测结果公认的网销产品检验检测中心。(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

  11. 开展交流活动。大力开展利于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课题研究、重大活动(论坛)、学习考察、对外交流、专题会议等,实现信息共享。(市商务局)

  (二)积极利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

  1. 鼓励生产企业应用电子商务。鼓励各类生产企业开办销售子公司,通过利用第三方平台、自建销售平台、代运营、大宗产品电子化交易、跨境电子商务等多种形式开展电子商务应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信局)

  2. 鼓励传统商贸企业应用电子商务。鼓励商贸综合体、宾馆、农家乐等发展线下展示、线上交易的O2O模式;鼓励其自建线上交易平台开展电子商务应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3. 鼓励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推动我市企业依托电子商务平台、自建平台,直接将产品和服务销往境外或零售终端。构建跨境电商业务体系,逐步建立适应电子商务模式的报关、报检、结汇和退税等管理机制。(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4. 支持建设线上梅河口专区。在影响较大的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辟梅河口产品专区,打造梅河口城市品牌,将优势产业、优秀企业、特色商品集中进行展示、宣传和推广。(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

  (三)培养电子商务人才,健全电子商务创业服务体系。

  1. 引进各类高层次人才。制定适合电商及服务企业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鼓励电商企业引进运营、策划等各类紧缺高层次人才,享受梅河口市大学生就业创业各类扶持政策。(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商务局)

  2. 培养各类电商专业人才。通过梅河口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与淘宝大学、速卖通大学、ebay等专业培训机构合作,开展普及培训、中高级培训、专业技能培训,鼓励电商从业人员考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商务局)

  鼓励大中专院校开设电子商务相关专业及课程,在校开展实习、实训。(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3. 开展技能竞赛。通过梅河口市青年网上创业周、电子商务创业大赛等品牌活动,大力营造电商创业氛围,提升电商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和职业技能。(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商务局)

  4. 促进就业创业。鼓励青年在电子商务领域就业创业,创业人员经人社部门认定后,享受相关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电商小微企业招用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和退伍军人等并符合相关要求的,享受相关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市人社局、团市委、各乡镇〈街〉)

  (四)加大电子商务宣传力度。

  强化梅河口产品网络形象设计和宣传,在省内外媒体上对梅河口产业、梅河口品牌、梅河口电商进行整体宣传推广;开展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课题研究、重大活动(论坛)、专题会议等。(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

  (五)加强电子商务行业监管。

  研究制定我市电子商务监督管理办法,推进网络交易产品追溯体系建设,严厉打击依托网络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诈骗等行为。推进网上经营主体信息公开,完善行业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维护网络公平竞争秩序,促进我市电子商务规范有序发展。(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

  四、保障措施

  (一)优化发展环境。

  1. 组织保障。市、乡镇(街)两级分别成立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各领域应用电子商务,协调各相关单位,共同推进电子商务发展。成立市级电子商务专家咨询委员会,邀请业界知名专家、学者和企业家提供电子商务发展相关调研报告、项目评估,为企业提供服务。

  2. 资金保障。市财政每年安排相应资金用于示范企业、平台建设、基地建设、村镇奖励和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市商务局协同市财政局制定我市电子商务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3. 考核督查。将电子商务工作纳入对各成员单位的年终绩效考核,市商务局负责牵头制定我市电子商务工作绩效考核办法。

  (二)完善电子商务政策体系建设。

  完善我市电子商务政策体系,结合实际,先行先试出台我市电子商务发展配套政策。建立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多元化、多渠道投资融资体制,支持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投资电子商务项目。

  (三)加强电子商务统计监测及信用体系建设。

  依托商务部电子商务信息管理分析系统,做好我市电子商务企业数据的统计填报工作;开展重点企业监测。利用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信用数据和社会信用数据,建设地方电子商务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立数据共享和应用机制,培育面向电子商务的第三方信用服务业。

  (四)培育行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

  加强电子商务行业组织的培育,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协会、学会、产业联盟等中介组织作用,配合市政府相关部门落实电子商务政策和规划。鼓励中介组织制订行业规章、行业标准,加强行业自律。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开发区

  办公室,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电科       2018年9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