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政办发〔2018〕13号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梅河口市创建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
和困境儿童保障示范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驻梅有关单位:
现将《梅河口市创建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示范市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8日
梅河口市创建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
和困境儿童保障示范市实施方案
为推进我市创建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示范市工作,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示范活动》(民函〔2018〕4号)要求和指导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重点突出、标本兼治的基本思路,以促进儿童全面发展为根本,以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合法权益为目标,以建立运行监测预防、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五位一体”的救助保护机制为关键环节,不断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机制,推动我市新形势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再上新台阶,把我市打造成为制度健全、机制有效、措施有力、服务规范的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示范市(以下简称示范市),并形成具有我市特色的儿童福利和保护制度。
二、工作措施
(一)健全领导协调机制,全面统筹开展工作,增强示范创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始终把儿童发展放在优先位置,以促进儿童全面发展为根本。一是坚持党委和政府主导。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负责的创建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每半年组织召开1次领导小组会议(全年不少于2次),专题研究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和重点个案,并建立个案调查评估和部门会商机制;各乡镇(街)每季度要组织召开一次行政例会,对发生在本辖区的重点个案,采取“一事一议”的方法妥善解决,并形成会议纪要,市委市政府督查办公室将全程监督、跟踪问效。二是强化职能意识。由市政府与各乡镇(街)主要领导,民政助理与村儿童主任,村儿童主任与志愿者分别签订责任书,层层落实包保责任,层层抓落实。各乡镇(街)要建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相关单位参加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至少要组织开展2次以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政策宣传活动。三是实现基层关爱网格全覆盖。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纳入村(居)委员会工作职责和议事日程,并作为绩效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各乡镇(街)民政助理要兼任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工作督导员,负责儿童工作的村委会成员兼任儿童主任(社区要指定专人担任),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完善经费保障机制,畅通社会参与渠道,增强示范创建活动的广泛性。利用我市在全省率先成功购买社会服务开展“相伴读书、呵护成长”主题活动的契机,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构建全社会争创示范市的良好格局。一是加大孵化培育本土社工组织力度。通过“关爱流动红旗传递”和开展“相伴读书、呵护成长”主题活动,积极挖掘和引导广大社会组织资源参与进来,乡镇(街)和村(居)委会要拿出切实可行的激励政策,鼓励广大志愿者申报考取社工职业资格证书,争取每个乡镇(街)要至少孵化或培育一家属地社会组织。二是设立乡镇(街)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依托各乡镇(街)民政办和志愿者服务队,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形成市级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乡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村(社区)儿童之家三级精准化关爱网络,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具体由民政助理(儿童督导员)负总责,每月要至少召开1次专题例会,集中研究辖区内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及重点个案。三是完善村(社区)儿童之家建设。依托全市“少儿亲情驿站”成立儿童之家(加挂牌子),对辖区内家庭每季度开展1次儿童保护理念、亲子沟通等家庭教育指导培训。根据留守儿童数量情况,各农村社区可依托较大村部或村镇小学进行投资升级改造成立儿童之家,每周至少要进行两次活动,具体运营由村(社区)儿童主任负责,开展定期走访、监护情况评估指导、心理疏导、关系调适、关爱帮扶等服务,并建立基础信息台账;提倡全市19个乡镇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或者采取公益创投的形式,依托乡镇地域中心位置,成立功能完善、配套齐全的区域性儿童之家。四是加大保障力度。通过财政资金、社会公益金等多种渠道,逐步落实乡镇(街)儿童督导员、村儿童主任、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志愿者等工作补贴,进一步提升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紧紧盯住短板,做好基本权益保障,确保示范创建活动各项指导标准落到实处。一是抓好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将孤儿基本生活费补贴标准逐年自然增长机制落到实处,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对年满十八周岁,仍然在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全日制本专科学习的孤儿,继续发放基本生活费直至完成学业。二是加大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力度。主要采取分类保障原则,将家庭困境和监护困境儿童纳入我市孤儿标准保障范围内;定期组织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免费体检;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家庭、重病重残家庭等生活更为困难的儿童全部列入扶贫对象,予以重点脱贫。三是狠抓强制报告制度落实。通过业务培训、投放公益广告等方式宣传强制报告各项管理规定,业务主管部门要指导各乡镇(街)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居)民委员会、救助管理站等工作人员树立强制报告意识,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规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四是强化临时监护责任。对正处于无人监护且无其他监护人的农村留守儿童,由市救助管理站及时接收,按照最有利于儿童利益的原则,采取机构内养育、爱心家庭寄养等方式,为其提供临时照料服务,同时指定专人负责,为临时监护的农村留守儿童统筹协调生活、学习等事宜,并根据儿童实际需求,为其提供课业辅导、心理疏导、情感抚慰等服务。五是提高教育保障水平。开展《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落实情况检查,对在普惠性幼儿园中接受学前教育的低保家庭子女、孤儿和残疾儿童落实每年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全面落实孤儿免费义务教育,优先将困境儿童纳入教育资助体系,统计落实残疾儿童入校随班就读,帮助中重度、生活可以自理的残疾儿童到特殊教育学校学习,并采取社区包保“社工+志愿者”二包一的方式,对不能到校学习的重度残疾儿童提供送教上门服务。六是健全控辍保学机制。根据摸底排查结果,教育部门和属地乡镇(街)要分别指导各中小学校、村(居)民委员会采取电话沟通、入户家访等方式逐一核查,及时联系并督促失学辍学农村留守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依法送适龄留守儿童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对学生无故不到校的,要及时组织劝返,确保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失学辍学率为零。七是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对0—6岁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一方面依托残联下设的康复机构、康复救助项目,逐步实现免费得到手术,另一方面积极发挥未成年人康复养护中心作用,为残障儿童每天提供正规的、科学的、系统的康复训练。
(四)落实救助保护各项措施,建立长效机制,把示范创建活动推向深入。要把运行监测预防、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五位一体”的救助保护机制作为关键环节。一是落实实时动态监测。依托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系统,对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孤儿等特殊群体实现动态管理,每季度进行一次数据采集录入、审核报送、动态更新等;依托政府“12345”热线在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开通未成年人保护短号热线,设立专门场地,专人负责运行,及时接收、记录、评估、转介和报告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等困境儿童信息和求助需求,并通过电视、广播等形式全面宣传未成年人保护热线,扩大社会知悉范围。二是加大针对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综合运用救助保护信息系统、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全国打拐DNA信息库等,及时查找流浪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严厉打击各类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三是建立健全乡镇(街)困境儿童救助帮扶“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各乡镇(街)要依托司法部门设立困境儿童和涉案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热线,及时协助家庭经济贫困、自身残疾等困境儿童及其家庭申请相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教育保障、医疗保障等政策支持和慈善帮扶。
(五)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建设,建强配齐各类专业队伍,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夯实基础。一是要立足长远,精选队伍。志愿者队伍是完成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重要环节,市民政部门成立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各乡镇(街)要建立志愿者服务中队,指定由民政助理担任;村级要建立志愿者服务小队,小队长要从妇女主任或大学生村官中选任。9月底前,在全市培养造就一支数量足、结构优、能力强、素质高的1500人左右的专业志愿者人才队伍,建立季度绩效考评制度,定期组织检查考核评比,不断提高志愿者服务能力。二是要注重培训,强化素质。社工组织、监护人和志愿者的综合素质是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问题的关键。依托专业社工组织,采取网上培训或集中培训的方式,对全市各乡镇(街)、村(社区)有意向申报考取社工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进行培训;各乡镇(街)要及时将制作印发的儿童监护手册、社工工作手册和志愿者服务手册分发给每名社工、监护人和留守儿童,并每季度分别集中组织1次培训,对培训合格的学员将予以通报表彰并发放证书。
三、实施步骤
(一)申报和创建阶段(2018年9月底前)。制定示范市创建方案,由市民政局作为牵头单位,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别对照创建全国示范市指导标准,逐一认领部门责任,对照落实,并于6月底前向省民政厅完成申报工作。省民政厅将对申报情况组织考察团实地评估,再次确认每条标准均达标后,于2018年9月底前向民政部推荐上报。
(二)评估验收阶段(2018年10月—12月底)。接受民政部组成评估工作组或第三方独立评估等形式的评估验收,在评审过程中不断完善工作。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领导,市民政部门牵头,市教育、公安、司法、卫生计生等部门和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组成的梅河口市创建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
(二)创新工作方法。认真研究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创新帮扶工作方法。结合精准扶贫、新农村建设等项目工程,积极统筹各方资源,加强未成年保护工作站等设施建设,利用现有公共服务设施开辟儿童托管服务和活动场所,不断满足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入学需求和临时监护照料等需求。
(三)做好宣传引导。加大农村留守儿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强化政府主导、全民关爱的责任意识和家庭自觉履行监护责任的法律意识。建立健全舆情监测预警和应对机制,理性引导社会舆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宣传报道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倡导邻里互助,弘扬中华民族慈幼恤孤、互助共济的传统美德,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附件:1.梅河口市创建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示范市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示范县(市、区、旗)指导标准
附件1
梅河口市创建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
和困境儿童保障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 恒 市长
成 员:左朋智 市民政局局长
贺 巍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吴 伟 市委市政府督查办公室主任
刘铁民 市卫生计生局局长
蒋德启 市文广新局局长
陈连发 市住建局局长
齐文科 市农业局局长
王春翔 市交通局局长
祝洪伟 市广播电视台台长
宋广义 市脱贫办常务副主任
蓝晓东 市法院常务副院长
李相龙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姜雪梅 市妇联主席
魏 婧 市残联理事长
刘晏隆 市关工委主任
李 静 市财政局副局长
于海河 市人社局副局长
董海芳 市公安局副局长
于乃全 市司法局副局长
葛谈友 市总工会副主席
张 鑫 团市委副书记
各乡镇(街)行政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左朋智兼任。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开发区
办公室,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电科 2018年6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