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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5810135887711/2015-02165 分  类: 政务公开 ; 通知
发文机关: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5年06月30日
标      题: 关于成立梅河口市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
发文字号: 梅政办发〔2015〕9号 发布日期: 2015年06月30日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梅河口市人民政府推进

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驻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全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市政府决定成立梅河口市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作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刘怀玉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张卫红    市委常委、副市长

        曾俊程    市委常委、副市长

        孙维良    副市长

        王佳友    副市长

成  员:张建军    市编办主任

        张晓东    市法制办主任

        韩文儒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吴  伟    市委市政府督查办公室主任

        徐天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于艳玲    市财政局局长

        李连友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宁洪友    市民政局局长

        魏  婧    市环保局局长

        刘国君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关学义    市教育局局长

        李  民    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蒋德启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刘铁民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祝洪伟    市广播电视台台长

        吴兆平    市政务中心常务副主任

        张  勇    市国税局副局长

        于柏林    市地税局副局长

        迟晓龙    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二)主要职责

统筹研究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重大改革措施,研究拟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有关重要事项,协调推动解决改革中遇到的矛盾和重点难点问题,指导各部门、单位相关工作,督促各部门、单位落实改革措施。

协调小组下设行政审批改革组、投资审批改革组、职业资格改革组、收费清理改革组、商事制度改革组、教科文卫体改革组、优化政府服务改革组、行政执法改革组8个专题组以及综合组、督查组、法制组、专家组4个功能组。综合组设在市政府办公室,从市政府办公室和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实行集中办公,对外以“梅河口市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办公室)名义开展工作。

二、协调小组专题组组长、副组长及主要职责

(一)行政审批改革组

组长由市编办主任张建军担任,副组长由市编办副主任李京凡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市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加强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监管,防止和纠正变相审批、明放暗不放,建立和完善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

(二)投资审批改革组

组长由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迟晓龙担任,副组长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李连友、市环保局局长魏婧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大幅减少投资项目前置审批和规范前置中介服务,完善重大项目领办和代办制度,推进并联审批,积极探索投资项目清单管理模式,运用“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加强监管。

(三)职业资格改革组

组长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徐天芝担任,副组长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于海河、龙彦慧担任。

负责牵头落实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改革,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建立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规范职业资格和证书管理,加强对职业资格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管。

(四)收费清理改革组

组长由市财政局局长于艳玲担任,副组长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李连友、市民政局局长宁洪友、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局长毕伟华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收费管理制度改革,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理收费项目,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完善收费监管制度。

(五)商事制度改革组

组长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刘国君担任,副组长由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杨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张宝山、市国税局副局长张勇、市地税局副局长于柏林、市政务中心常务副主任吴兆平担任。

负责牵头深化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完成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探索“多证合一”模式,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深入推进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的改革。

(六)教科文卫体改革组

组长由市教育局局长关学义担任,副组长由市科学技术局局长李民、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蒋德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刘铁民、市广播电视台台长祝洪伟担任。

负责牵头协调推动教科文卫体领域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的措施,研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按照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要求,研究提出政府“管什么、怎么管”的意见和措施。

(七)优化政府服务改革组

组长由市政务中心常务副主任吴兆平担任。

负责牵头研究创新政务服务管理方式,健全完善政务服务体系,优化政府服务。加强政务大厅建设,打造虚实结合的综合服务平台,建立完善进厅审批项目领办、代办、首席代表、限时办结、并联审批、审批专用章等制度,深化巩固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加快推进网上审批和 “一站式”服务,探索建设“证照库”、“一证通”,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规范、便捷、高效的服务。

(八)行政执法改革组

组长由市法制办主任张晓东担任。

负责牵头深化行政执法体制和制度改革,建立统一监管平台,推进综合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约束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改善发展软环境。

各专题组的日常工作由组长单位或组长指定单位承担。各专题组在承担相应职能的同时,负责调查研究本领域社会反响大、群众意见集中的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对重点难点问题合作攻关,提出改革建议。各专题组的改革建议可在请示市政府分管领导后,提交协调小组会议审议。专题组的职责和组成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

三、协调小组功能组组长、副组长及主要职责

(一)综合组 (协调小组办公室)

组长(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办公室主任韩文儒担任,副组长(协调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由市编办副主任李京凡担任。

负责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沟通协调各专题组工作,跟踪了解、分析研究各专题组重点工作、改革措施,反映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向协调小组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职能转变重大问题和长远问题的调查研究,向协调小组提出工作建议;指导和推动各部门、单位改革工作;建立工作例会制度,调度工作进展情况;收集汇总相关信息资料,编发工作简报;联系新闻宣传、网络信息等主管部门组织媒体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二)督查组

组长由市委市政府督查办公室主任吴伟担任。

负责督促检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各项措施贯彻落实情况,核查督办各专题组提出的部门、单位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对有关改革反映强烈的问题。

(三)法制组

组长由市法制办副主任王照海担任。

负责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措施进行法律审核,及时提出制修订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议方案,对清理的文件进行审核等。

(四)专家组

具体组成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再研究确定。主要任务是受协调小组委托,根据工作安排,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事项进行评估,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有关要求

(一)协调小组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发挥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统筹指导和督促落实作用。各专题组和功能组要根据职责分工,明确目标任务,制定“路线图”和 “时间表”,抓好本领域改革的统筹工作,确保各项改革协同配套、整体推进。特别要注重研究解决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重大问题,加大指导、协调、督促力度,推动改革不断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各部门、单位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紧迫意识,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及市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决策部署,按照协调小组工作要求,坚持民意为先、舍利为公,找准突破口、把握着力点,在放权上求实效,在监管上求创新,以务实的举措把改革推向纵深。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亲自抓好部署、协调和落实。

(三)各部门、单位要参照建立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有力推进机制,按照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部门、单位实际,积极探索、主动作为,强化责任、强力推动,做好“接、放、管”工作,力破“中梗阻”,打通 “最后一公里”,上下贯通、整体联动,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效。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