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不动产告字第【2026】260917005号
张庆军,产权证号:吉2024梅河口市不动产权第0003768号,用地面积429.51平方米,合法面积189.0平方米,建筑面积83.6平方米,因保管不善丢失,现声明作废,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中心将予以补发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0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