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不动产告字第【2026】260917003号
曲文富,土地使用权证号:07-10-(15),建筑面积95.5平方米,因保管不善丢失,现声明作废,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中心将予以补发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0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