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旺江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公告【2026】260727014

时间:2026-07-27 15:01:00

梅不动产告字第【2026】260727014号

  鲍旺江,产权证号:梅第0002010号,建筑面积79.0平方米,因保管不善丢失,现声明作废,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中心将予以补发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07月27日

责任编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