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不动产告字第【2026】260722001号
何玲玲,产权证号:2023-0049993,栋号:莲湖假日一期3-009-72-3-3-1,建筑面积72.93平方米,因保管不善丢失,现声明作废,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中心将予以补发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0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