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太旭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公告【2026】260721001

时间:2026-07-21 09:18:00

梅不动产告字第【2026】260721001号

  刘太旭,产权证号:67617,栋号:4-031-36-7-4-1,建筑面积67.77平方米,因保管不善丢失,现声明作废,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中心将予以补发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07月21日

责任编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