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不动产告字第【2026】260710004号
陈德龙,土地使用权证号:梅集建1991第20-11-157号,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因保管不善丢失,现声明作废,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中心将予以补发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0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