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不动产告字第【2026】260707001号
于龙海,土地使用权证号:[26-08-67号],合法面积274.4平方米,建筑面积78.4平方米,因保管不善丢失,现声明作废,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我中心将予以补发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07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