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不动产告字第【2026】260706001号
王金海,土地使用权证号:【证号:14-13-202号】,合法面积200平方米,建筑面积54平方米,因保管不善丢失,现声明作废,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我中心将予以补发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07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