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忠军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公告【2026】260702015

时间:2026-07-02 12:45:00

梅不动产告字第【2026】260702015号

  高忠军,土地使用权证号:[26-08-110号],合法面积160.1平方米,建筑面积45.7平方米,因保管不善丢失,现声明作废,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我中心将予以补发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07月02日

责任编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