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永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公告【2025】251011001

时间:2025-10-11 09:31:00

梅不动产告字第【2025】251011001号

  刘永海,产权证号:05007,栋号:4-033-46-5-4-1,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因保管不善丢失,现声明作废,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中心将予以补发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0月11日

责任编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