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不动产告字第【2025】250822004号
张玉辉,土地使用权证号:梅国用(1996)字第0203565号,用地面积50.56平方米,建筑面积23.36平方米,因保管不善丢失,现声明作废,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中心将予以补发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