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不动产告字第【2025】250819001号
刘凤喜,产权证号:梅房权证梅河口市字第12368号,建筑面积78.00平方米,因保管不善丢失,现声明作废,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中心将予以补发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