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有峰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公告【2025】250819002

时间:2025-08-19 09:40:00

梅不动产告字第【2025】250819002号

孙有峰,土地使用权证号:26-08-73号,用地面积786.50平方米,合法面积110.50平方米,建筑面积91.00平方米,因保管不善丢失,现声明作废,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中心将予以补发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8月19日

责任编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