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不动产告字第【2025】250818003号
杨光,产权证号:吉(2023)梅河口市不动产权第0010987,建筑面积84.00平方米,因保管不善丢失,现声明作废,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中心将予以补发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