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海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公告【2025】250812017

时间:2025-08-12 13:47:00

梅不动产告字第【2025】250812017号

  李海,土地使用权证号:梅集建(1992)字第21-06-48号,建筑面积98平方米,因保管不善丢失,现声明作废,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我中心将予以补发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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