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秀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公告【2025】250812010

时间:2025-08-12 11:45:00

梅不动产告字第【2025】250812010号

  张国秀,土地使用权证号:梅集建(1991)字第19-14-216号,用地面积1189.01平方米,合法面积3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35.97平方米,因保管不善丢失,现声明作废,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中心将予以补发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8月12日

责任编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