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不动产告字第【2025】250731001号
庞志香,产权证号:111656,建筑面积58.00平方米,因保管不善丢失,现声明作废,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我中心将予以补发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