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志香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公告【2025】250731001

时间:2025-07-31 10:36:00

梅不动产告字第【2025】250731001号

  庞志香,产权证号:111656,建筑面积58.00平方米,因保管不善丢失,现声明作废,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我中心将予以补发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7月31日

责任编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