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炳根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公告【2025】250728002

时间:2025-07-28 14:26:00

梅不动产告字第【2025】250728002号

  潘炳根,产权证号:42512,栋号:1-013-141-2-2-1,建筑面积77.97平方米,因保管不善丢失,现声明作废,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中心将予以补发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7月28日

责任编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