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生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公告【2025】250717004

时间:2025-07-17 12:50:00

梅不动产告字第【2025】250717004号

  张玉生,土地使用权证号:06-09-68,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因保管不善丢失,现声明作废,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中心将予以补发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7月17日

责任编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