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不动产告字第【2025】250716001号
刘影,产权证号:2024-0006660,建筑面积81.38平方米,因保管不善丢失,现声明作废,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我中心将予以补发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