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贵玲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公告【2025】250709005

时间:2025-07-09 14:53:00

梅不动产告字第【2025】250709005号

  冯贵玲,土地使用权证号:梅国用(1989)字第0200953号,用地面积176.00平方米,建筑面积65.00平方米,因保管不善丢失,现声明作废,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中心将予以补发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7月09日

责任编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