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成家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公告【2025】250709003

时间:2025-07-09 14:33:00

梅不动产告字第【2025】250709003号

  江成家,土地使用权证号:040007,用地面积612.30平方米,合法面积273.00平方米,因保管不善丢失,现声明作废,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中心将予以补发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7月09日

责任编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