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维忠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公告【2025】250702005

时间:2025-07-04 16:01:00

梅不动产告字第【2025】250702005号

  姜维忠,产权证号:梅房权梅字第164968号,建筑面积85.15平方米,因保管不善丢失,现声明作废,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中心将予以补发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7月03日

责任编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