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艳华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公告【2025】250626001

时间:2025-06-26 11:55:00

梅不动产告字第【2025】250626001号

  李艳华,产权证号:91209,栋号:1-004-25-1-5-2,建筑面积58平方米,因保管不善丢失,现声明作废,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中心将予以补发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6月26日

责任编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