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不动产告字第【2025】250618001号
史姝坤 王海梅,产权证号:135294,栋号:4-028-32-3-4-3,建筑面积49.70平方米,因保管不善丢失,现声明作废,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中心将予以补发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