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不动产告字第【2025】250612001号
宿俊,产权证号:20170001132,栋号:2-050-157-5-3-2,建筑面积45.37平方米,因保管不善丢失,现声明作废,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我中心将予以补发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6月12日